
[promise] 應允别人的話;承諾
履行諾言
應允别人的話。 巴金 《家》九:“請願并沒有結果,連 趙科長 的‘慰問受傷同學’的諾言也不曾履行,因此各校學生在兩天後就實行罷課。” 高曉聲 《屍功記》:“這雖違反了書記的諾言,倒是符合財經制度的。”
“諾言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指人們通過言語明确表達的對他人或自己的承諾,通常包含履行某種責任、義務或實現某種約定的含義。以下是詳細解析:
基本定義
“諾言”由“諾”(承諾、應允)和“言”(言語)組成,字面意為“用言語許下的承諾”。它強調通過語言明确表達的責任,例如:“他許下諾言會按時歸還借款。”
語境與使用
相關文化内涵
與近義詞的區别
若需進一步探讨具體場景中的用法或相關典故,可提供更多背景信息。
諾言是指對他人做出的承諾或許諾,表示當事人會遵守其承諾的誓言。它象征着信任、責任和可靠性。
諾言的拆分部首分别是言和讠,其中言是(讠)的簡化形式。它的總筆畫數為11劃。
諾言一詞最早見于《史記·平準書》中,意為許下的約定或約定的事情。後來逐漸廣泛應用在日常生活中,成為表達承諾和宣誓的常用詞彙。
繁體字中,諾言的寫法仍然是「諾言」。
在古代,諾言的寫法略有不同,其中「諾」的古字形為「承★言」,表示接受并承諾;而「言」古字寫作「讠言」,表達了莊重的誓言之意。
1. 我向你發出諾言,我會永遠陪伴你。
2. 他曾給我許下諾言,但最終卻違背了自己的承諾。
1. 守諾:遵守承諾,言出必行。
2. 兌現諾言:實踐承諾,信守諾言。
3. 違背諾言:背棄承諾,不履行許諾。
誓言、誓約、許諾
背信棄義、不守承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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