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仿效。 姚華 《論文後編·目錄上》:“ 秦 漢 事神,歌工所奏,隸之樂府,辭調殊異,遂相拟效,即稱樂府。”
拟效(nǐ xiào)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,由“拟”和“效”兩個語素構成,其核心含義指向模仿、仿效的行為或意圖。以下從詞典學角度進行詳細闡釋:
“拟”在《說文解字》中釋為“度也”,本義為揣度、比拟,引申為模仿、效法。如《漢語大詞典》指出“拟”含“摹拟、仿照”之意(《漢語大詞典》1994年版)。
“效”原指獻出、呈現,後衍生為“模仿、師法”。《說文解字注》釋“效”為“象也”,強調對外在形态或行為的複制(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)。
二字結合後,詞義疊加為主動模仿某種範式或行為,常見于描述對典範人物、經典作品或傳統技藝的學習過程。例如:
“後生拟效前賢,以成其德。”
——體現對道德或技藝的傳承性模仿。
根據主流漢語工具書,其釋義高度統一:
“模仿效法。”
“摹仿效法。”
“仿效;效法。”
該詞多出現于文言語境,強調對典範的尊崇:
“效伯高不得,猶為謹敕之士……效季良不得,陷為天下輕薄子。”
(注:此處“效”即“拟效”之義,指對他人行為的仿效。)
“模拟之體,厥途有二:一曰貌同而心異,二曰貌異而心同。”
(注:文中“模拟”與“拟效”義近,強調對史書體例的效仿。)
當代使用中,“拟效”多保留書面語色彩,常見于:
(注: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,标注版本信息以增強可信度;現代辭書可通過官方出版社官網驗證内容。)
“拟效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讀音為nǐ xiào(注音:ㄋㄧˇ ㄒㄧㄠˋ),其核心含義為仿效,即模仿、效法他人或事物。以下是詳細解釋:
在宋代詩詞中,“拟效”常被用于表達對前人作品或精神的追隨,例如:
在學術語境中,“拟效”還被定義為一種修辭手法,即通過模仿現有詞句或篇章結構,創造出新的表達形式(如仿用、套用)。例如,毛澤東曾用“小衆化”仿拟“大衆化”,體現諷刺效果。
“拟效”既是一個描述模仿行為的普通詞彙,也可作為修辭術語使用。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,古代詩詞和學術文獻中的用例進一步豐富了它的内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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