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1).指文章内容廣博,言簡意明。《文選·陸機<文賦>》:“銘博約而溫潤,箴頓挫而清壯。” 李善 注:“博約,謂事博文約也。” 明 沉鲸 《雙珠記·師徒傳習》:“連年請 馮先生 在家教習舉業,喜得功深博約,理極精微,從此奮發,取青紫如拾芥。”
(2).廣求學問,恪守禮法。 宋 梅堯臣 《依韻和酬韓仲文昆季聯句見謝》:“次第極言笑,左右排圖書,終日欣博約,貶異正則扶。” 明 王守仁 《傳習錄》卷上:“《論語》之博約,《孟子》之盡心知性,皆有所證據。” 陳去病 《自兖州過曲阜谒聖廟孔林》詩之三:“循循知善誘,博約能折中。”參見“ 博文約禮 ”。
“博約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:
指文章或文體在内容上涵蓋廣泛,但表達方式簡潔凝練。這一含義源自古代文論,如陸機《文賦》中提到的“銘博約而溫潤”,李善注解為“事博文約”,即用簡練文字概括豐富内容。明代沈鲸的《雙珠記》也以“功深博約”形容文章精煉而内涵深厚。
指在治學與修身中追求廣博的知識積累,同時遵循禮法約束。此義項與儒家“博文約禮”思想相關,如王守仁在《傳習錄》中強調《論語》《孟子》的博約精神,梅堯臣的詩句“終日欣博約”也體現這一理念。
注意:部分低權威性網頁(如)将“博約”解釋為“廣泛約定”,但此用法缺乏經典文獻支持,建議以主流釋義為準。
「博約」這個詞源自于漢語,意為合約、契約。它通常用來表示雙方達成的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或合同。
「博約」這個詞的部首是「十」字旁,它的拆分部首是「十」,共有6個筆畫。
「博約」一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文獻中,是根據漢字的意義和結構形成的。
「博約」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,都是「博約」。
在古代,「博約」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。然而,由于本文重點在于解釋現代漢字的含義和用法,故不涉及古時候的寫法。望見諒。
1. 我們需要籤訂一份博約,明确雙方的權利和義務。
2. 根據合同的博約條款,雙方同意在三年内共同開發新産品。
3. 這份博約保證了勞動者的權益,确保他們獲得合理的工資和工作條件。
博聞強記、博覽群書、博學多才、約定俗成
契約、合同、條約
違約、失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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