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不經過外朝,直接由宮中發出的皇帝的诏命。 唐 張籍 《寄白二十二舍人》詩:“早知内詔過先輩,蹭蹬 江 南百事疏。”
内诏是漢語中的曆史文書術語,特指古代由皇帝在宮廷内部直接下達、不通過外朝機構(如中書省、門下省)正式頒布的诏令。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以下要點:
字義與性質
“内”指宮廷内部或皇帝近侍機構,“诏”即皇帝的命令文書。“内诏”強調诏令的非公開性與直接性,通常由皇帝親信(如宦官、近臣)傳遞執行,内容多涉機密或緊急事務,如人事任免、宮廷決策等。例如《漢語大詞典》釋為“不經過外朝,直接在宮廷内部傳達的诏令”。
曆史制度背景
在漢代至明清的中央集權制度中,“内诏”常與“外制”(經正規程式頒布的诏書)相對。如漢代由尚書台直接承接内诏處理機要,唐代則通過“翰林院”或“樞密院”起草内廷命令,體現皇權對官僚體系的直接幹預。《中國曆史大辭典》指出,此類诏令因規避了宰相審核,易引發權臣或宦官專權問題。
功能與特征
典型案例如東漢末年十常侍憑内诏控制禁軍,明代司禮監借“批紅”權代行内诏。
别稱與關聯概念
亦稱為“中旨”“内批”,常與“矯诏”(僞造诏令)關聯。需注意其與“聖旨”的區别:聖旨是诏令的統稱,而内诏強調傳遞範圍與程式特殊性。
權威參考來源
(注:鍊接為詞典官方頁面,内容需結合具體詞條檢索)
“内诏”是古代中國君主發布的一種特殊诏令形式,具體含義及特點如下:
指不經過外朝機構(如尚書省等行政中樞),直接由皇帝從宮中發出的命令或通知。其核心特征是繞過常規行政流程,體現皇權的直接行使。
唐代文獻中已有明确記載,如《寄白二十二舍人》詩中的“内诏”一詞,佐證了其在官僚體系中的實際使用。此外,“诏”字本身在漢字解析中特指帝王發布的權威命令,進一步強化了内诏的君主專制屬性。
該詞屬于曆史術語,常見于古代政治制度研究,現代無實際使用場景。需注意其與“密诏”的區别:内诏側重發布渠道(宮中直接發出),而密诏更強調内容保密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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