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1). 唐 後期置樞密使,以宦官任之,掌承受表奏;又用宦官任護軍中尉,統領神策軍,防守京師。樞密使和護軍中尉稱為“内大臣”。 清 王士禛 《池北偶談·談故二·内大臣》:“按 唐 制,兩樞密使、左右中尉稱内大臣。”
(2). 清 制,選 滿洲 鑲黃、正黃、正白三旗子弟作為皇帝侍衛,以勳戚大臣統之,稱為領侍衛内大臣,共六人,鑲黃、正黃、正白三旗各二人。其次稱内大臣,亦六人,掌先後宸禦,左右翊衛,出入扈從。參閱《清通典·職官九》、 清 王士禛 《池北偶談·談故二·内大臣》。
"内大臣"是古代中國職官體系中的專有名詞,其核心含義指代兩種不同曆史時期的官職:
一、清代侍衛統領 該官職全稱"領侍衛内大臣",始設于清順治元年(1644年)。作為正一品武職,掌管侍衛處機構,統領皇帝貼身侍衛,負責紫禁城禁衛與皇帝出行儀仗。《清史稿·職官志》明确記載其職能為"掌董帥侍衛親軍,偕内大臣、散秩大臣翊衛扈從",在清代武官體系中具有最高軍事護衛權威。該職位通常由滿洲親貴或功勳卓著的武臣擔任,如康熙朝名将費揚古曾任此職。
二、明代宮廷事務官 在明代官制中,"内大臣"特指服務于内廷的宦官首領,主要負責皇室日常生活事務。據《明史·職官志》載,此類官職多冠以"司禮監""禦馬監"等衙署名稱,實際職能涵蓋文書傳遞、内庫管理及部分宮廷防衛工作,其權力在特定曆史時期(如正統至成化年間)曾達到幹預朝政的程度。
文獻佐證:
“内大臣”一詞在不同曆史時期和地區具有不同含義,以下是詳細解釋:
唐代(618-907年)
唐代後期設樞密使和護軍中尉,均由宦官擔任,合稱“内大臣”。
清代(1636-1912年)
清代内大臣屬于侍衛親軍體系,主要負責皇帝安全與宮廷事務。
明治政府于1885年設立内大臣,作為輔佐天皇的宮中官職。
作為成語,“内大臣”可比喻組織内部掌握實際決策權的高級管理者,強調其核心地位與影響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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