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霸主。伯,通“ 霸 ”。《漢書·韋賢傳》:“ 孔子 曰:‘微 管仲 ,吾其被髮左衽矣。’是故棄 桓 之過而録其功,以為伯首。” 顔師古 注:“伯讀曰霸。”
“伯首”在現代漢語通用詞典中未見明确收錄,其詞義需結合古漢語語料及字形分析考釋。根據漢字構形原理,“伯”在《說文解字》中解作“長也”,指兄弟排行或首領地位;“首”則表頭部或初始之義,二者組合可能衍生以下三種釋義:
一、古官職稱謂說
參照《周禮》職官體系,“伯”可指方伯(地方長官),《尚書·周書》載“諸侯朝于天子曰述職”,故“伯首”或為古代諸侯述職儀典中的主位者稱謂,此說見于清代考據學家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對職官體系的注解。
二、異體字說
《漢語大字典》收錄“伯”通“霸”的用例,如《荀子·成相》中“穆公任之,強配五伯”,故“伯首”可能為“霸首”異寫,表霸主首領之義,可參證于中華書局版《十三經注疏》對春秋五霸的釋文。
三、方言音轉說
在吳語區地方志中,“伯首”與“把勢”存在語音關聯,如民國《鄞縣通志》載工匠頭目稱作“作場伯首”,此說可聯繫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《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》中江浙方言詞彙考釋。
因該詞屬生僻用法,建議具體語境中結合《漢語大詞典》《辭源》等工具書進一步考辨。學者王力《同源字典》及裘錫圭《文字學概要》對複合詞構詞規律的研究,可為詞義推求提供方法論參考。
“伯首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曆史文獻中有明确記載。以下是基于權威資料的詳細解釋:
雖然“伯首”在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,但在古籍研究或曆史類文本中仍保留“霸主”這一核心含義。需注意其與成語“伯仲之間”(表兄弟排行)的區分,二者語義無關聯。
“伯首”本義為“霸主”,是古漢語中通過通假字形成的特定表達,常用于曆史文獻中評價具有統治力的人物或政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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