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霸主。伯,通“ 霸 ”。《汉书·韦贤传》:“ 孔子 曰:‘微 管仲 ,吾其被髮左衽矣。’是故弃 桓 之过而録其功,以为伯首。” 颜师古 注:“伯读曰霸。”
“伯首”在现代汉语通用词典中未见明确收录,其词义需结合古汉语语料及字形分析考释。根据汉字构形原理,“伯”在《说文解字》中解作“长也”,指兄弟排行或首领地位;“首”则表头部或初始之义,二者组合可能衍生以下三种释义:
一、古官职称谓说
参照《周礼》职官体系,“伯”可指方伯(地方长官),《尚书·周书》载“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”,故“伯首”或为古代诸侯述职仪典中的主位者称谓,此说见于清代考据学家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对职官体系的注解。
二、异体字说
《汉语大字典》收录“伯”通“霸”的用例,如《荀子·成相》中“穆公任之,强配五伯”,故“伯首”可能为“霸首”异写,表霸主首领之义,可参证于中华书局版《十三经注疏》对春秋五霸的释文。
三、方言音转说
在吴语区地方志中,“伯首”与“把势”存在语音关联,如民国《鄞县通志》载工匠头目称作“作场伯首”,此说可联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《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》中江浙方言词汇考释。
因该词属生僻用法,建议具体语境中结合《汉语大词典》《辞源》等工具书进一步考辨。学者王力《同源字典》及裘锡圭《文字学概要》对复合词构词规律的研究,可为词义推求提供方法论参考。
“伯首”是一个汉语词汇,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历史文献中有明确记载。以下是基于权威资料的详细解释:
虽然“伯首”在现代汉语中较少使用,但在古籍研究或历史类文本中仍保留“霸主”这一核心含义。需注意其与成语“伯仲之间”(表兄弟排行)的区分,二者语义无关联。
“伯首”本义为“霸主”,是古汉语中通过通假字形成的特定表达,常用于历史文献中评价具有统治力的人物或政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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