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獻納忠心;效忠。《漢書·司馬遷傳》:“上之,不能納忠效信,有奇策才力之譽,自結明主。”《後漢書·宦者傳論》:“至 元帝 之世, 史遊 為黃門令,勤心納忠,有所補益。”《明史·宋思顔傳》:“他日又進曰:‘ 句容 虎為害,既捕獲,宜除之,今豢養民間何益?’ 太祖 欣然,即命殺虎。其隨事納忠類如此。”
“納忠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解釋:
“納忠”指獻納忠心、效忠,強調主動向君主或上級表達忠誠。例如《漢書·司馬遷傳》提到“不能納忠效信”,即未能盡忠職守。該詞常見于古代文獻,多用于臣子對君主的忠誠表達。
需注意“納忠”也是曆史人物納忠(字子嘉)的姓名,他是20世紀著名阿拉伯曆史學家,曾促進中阿文化交流。但此為人名,與詞彙本義無直接關聯。
(注:以上解釋綜合了文獻典籍和現代詞典釋義,如需進一步考證建議查閱《漢語大詞典》等權威辭書。)
納忠是一個漢字詞語,表示接納忠誠、真摯的心意、忠誠的人。
納字由纟和内兩個部首組成,總共有9個筆畫。
納字最早來源于古代漢字,其意義為收、納、接受的意思。後來引申為接納忠誠之心。
繁體字為納。
古時候的寫法略有不同,納字在甲骨文中寫作納,簡化之後演變成如今的字形。
他一心為國家服務,始終是個納忠之人。
納貢、納糧、納妾、納聘等。
忠誠、真摯、忠心。
背信棄義、不忠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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