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獻納忠心;效忠。《漢書·司馬遷傳》:“上之,不能納忠效信,有奇策才力之譽,自結明主。”《後漢書·宦者傳論》:“至 元帝 之世, 史遊 為黃門令,勤心納忠,有所補益。”《明史·宋思顔傳》:“他日又進曰:‘ 句容 虎為害,既捕獲,宜除之,今豢養民間何益?’ 太祖 欣然,即命殺虎。其隨事納忠類如此。”
“納忠”是一個漢語複合詞,由“納”與“忠”兩個語素構成。《漢語大詞典》将其定義為“獻納忠心,效忠”。從構詞法分析,“納”作動詞時含有接受、采納之意,“忠”則為名詞,指忠誠的心意或行為,二字組合後形成動賓結構,表達主動進獻忠誠的語義。
該詞最早見于《漢書·司馬遷傳》中“仆以為戴盆何以望天,故絕賓客之知,忘室家之業,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材力,務壹心營職,以求親媚于主上”,班固在此處以“納忠效信”四字概括司馬遷的忠貞品格。宋代蘇轼在《謝中書舍人啟》中亦用“納忠而言,庶幾于前哲”來表述臣子進谏的職責。
現代漢語中,“納忠”多用于書面語境,常見于曆史研究及古典文獻解讀領域。《古代漢語詞典》特别指出該詞具有“向尊長者表達忠誠”的語義特征,常與“效信”“盡節”等詞構成四字格。其近義詞包括“效忠”“盡忠”,反義詞則有“背信”“叛逆”等。例如在《資治通鑒》注疏中,可見“人臣納忠,猶農夫力田”的比喻用法。
“納忠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解釋:
“納忠”指獻納忠心、效忠,強調主動向君主或上級表達忠誠。例如《漢書·司馬遷傳》提到“不能納忠效信”,即未能盡忠職守。該詞常見于古代文獻,多用于臣子對君主的忠誠表達。
需注意“納忠”也是曆史人物納忠(字子嘉)的姓名,他是20世紀著名阿拉伯曆史學家,曾促進中阿文化交流。但此為人名,與詞彙本義無直接關聯。
(注:以上解釋綜合了文獻典籍和現代詞典釋義,如需進一步考證建議查閱《漢語大詞典》等權威辭書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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