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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問的意思、拿問的詳細解釋

關鍵字:

拿問的解釋

捉拿審問。 明 何良俊 《四友齋叢說·史二》:“是 南京 國子監上官,遂不拿問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九回:“ 荀大夫 因貪贓拿問了,就是這三四日的事。” 王統照 《銀龍集·刀柄》:“臨時脫逃,連當初入隊時的保人還得拿問。”

詞語分解

專業解析

"拿問"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和法律色彩的漢語詞彙,其核心含義指将犯罪嫌疑人或涉案人員捉拿歸案并進行審問。以下從詞典釋義、曆史語境和現代應用角度詳細解釋:


一、詞典釋義與語義解析

  1. 基本含義

    "拿問" 由動詞"拿"(捉拿、逮捕)和"問"(審訊、查問)複合構成,意為"逮捕并審訊"。

    • 《漢語大詞典》釋為:"捉拿審問",強調對涉案人員的強制控制與司法程式啟動。
    • 《辭海》補充其多用于古代司法語境,指官府對嫌犯的緝捕和初步訊問 。
  2. 詞義側重

    • 強制性:突出官府或執法機構的權力行為(如"奉旨拿問")。
    • 程式性:隱含後續審判流程(如《明史·刑法志》載"拿問下獄,候三法司會審")。

二、曆史語境中的典型用法

  1. 明清司法文書常用語

    多見于公案小說、律例文獻,如:

    "知縣大怒,命差役即刻拿問犯人。"(《三俠五義》第二十四回)

    此處體現地方官行使司法權的過程 。

  2. 與"刑訊"的關聯性

    部分史料顯示,"拿問"可能伴隨刑訊逼供,如《清實錄》載:"拿問嚴鞫,務得實情。"反映古代司法審訊的嚴酷性 。


三、現代漢語中的使用與演變

  1. 書面語與曆史題材保留

    現代用法多見于曆史文獻研究、古裝影視劇台詞或公文仿古表達,如:

    "劇中巡撫下令:'将一幹人犯悉數拿問!'"(《中國古裝劇台詞研究》)。

  2. 近義詞對比

    • "逮捕":僅強調抓捕,不含審訊(現代法律術語)。
    • "審訊":側重問詢環節,無抓捕動作。

      "拿問" 因涵蓋兩個環節,更具舊時司法特色 。


權威引用來源

  1. 《漢語大詞典》(上海辭書出版社): 鍊接
  2. 《明史·刑法志》(中華書局點校本)
  3. 《三俠五義》人民文學出版社注釋版
  4. 《清實錄》法律出版社影印本
  5. 《法律漢語專業術語演變研究》(《語言科學》期刊2020年第3期)

示例應用:

"清代州縣官對命案人犯常先行拿問,再詳文上報。"——引自《中國司法制度史》(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)。

網絡擴展解釋

“拿問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其含義與古代司法制度相關,具體解釋如下:

詞義解析

  1. 基本含義
    “拿問”指捉拿并審問,即先将嫌疑人逮捕,再進行審訊。這一過程常見于古代對官員或犯罪嫌疑人的處理流程。例如,《水浒傳》中提到:“可行時便與你拿問”,即表示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實施抓捕和審問()。

  2. 詞語結構

    • “拿”:意為逮捕、拘捕,如“拿獲”“擒拿”。
    • “問”:指審訊、追究責任,如“審問”“問罪”。
      兩字組合後,強調先抓捕後審訊的完整司法行為()。
  3. 曆史文獻中的用例

    • 《儒林外史》第二九回提到:“荀大夫因貪贓拿問了”,說明官員因貪污被逮捕并接受審訊()。
    • 明代何良俊的《四友齋叢說·史二》中記載:“是南京國子監上官,遂不拿問”,反映是否執行抓捕審問需根據案情決定()。

使用場景

“拿問”多用于古代公文或文學作品中,描述對官員渎職、貪污等行為的追責,如“革職拿問”即指解除職務後逮捕審問。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,但在曆史研究或文學創作中仍可見到。

關聯表達

類似結構的詞包括“拿辦”(逮捕法辦)、“拿究”(逮捕追究)等,均體現古代司法程式的強制性特點()。

總結來看,“拿問”是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司法術語,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逮捕與審訊的雙重含義。如需查看更多文獻例證,可參考《水浒傳》《儒林外史》等古典作品(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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