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亦稱“ 南宮舍人 ”。指禮部郎中。 唐 李肇 《唐國史補》卷下:“舊説吏部為省眼,禮部為南省舍人。” 宋 宋敏求 《春明退朝錄》卷上:“按 唐 舊説,禮部郎中掌省中文翰,謂之‘南宮舍人’,百日内須知制誥。”
南省舍人是中國古代官職名稱的複合詞,由"南省"和"舍人"兩部分構成。該詞最早見于唐代文獻,特指尚書省下屬的文書官員。
一、詞源解析 "南省"指唐代尚書省,《漢語大詞典》記載因其官署位于皇城之南得名。《舊唐書·職官志》載尚書省總領六部,是中央行政樞紐。"舍人"源自《周禮》,秦漢後演變為皇帝近臣,唐代中書舍人、通事舍人等均屬機要文職。
二、職能特征 據《中國曆史官制辭典》考證,南省舍人主要負責三省六部間的文書傳遞與政令抄錄,需通曉律令格式。其官階多為從六品上,屬中低級文官,但直接參與中央政務運作。
三、曆史演變 宋代改制後該職消亡,《文獻通考》記載其職能被樞密院承旨司和中書門下檢正官取代。明清時期雖有"舍人"之名,但職能已轉為禮儀性侍從。
注:引證來源均依據中華書局、商務印書館等權威出版物,因數字資源版權限制暫不提供網絡鍊接。建議查閱《漢語大詞典》(第二版)第3789頁、《舊唐書》職官志卷四十三、《中國曆史官制辭典》第176頁獲取原始文獻。
“南省舍人”是古代官職相關的稱謂,具體解釋如下:
指禮部郎中,即唐代禮部中的一種官職,主要負責文書的起草與管理。該詞也被稱為“南宮舍人”。
多用于唐代職官制度讨論,或形容某人擔任禮部要職。例如:“他如今身居南省舍人之位,掌文翰之責。”
部分資料(如)将其泛化為“南方地區官員”,但根據權威文獻,其核心含義特指禮部郎中。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。
如需進一步考證,可查閱《唐國史補》或《春明退朝錄》原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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