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1).古代稱 黃河 自今 潼關 以下由西向東流的一段為 南河 。《書·禹貢》:“浮于 江 沱 潛 漢 ,逾于 洛 ,至于 南河 。”《史記·五帝紀》:“ 舜 讓辟 丹朱 於 南河 之南。” 張守節 正義:“ 河 在 堯 都之南,故曰 南河 。《禹貢》‘至于 南河 是也。’” 唐 張說 《喜度嶺》詩:“ 東漢 興 唐 曆, 南河 復 禹 謀。”
(2). 清 以前 黃河 自今 内蒙古 巴彥高勒鎮 以下分為南北二支,南支即今 黃河 正流,當時為支流,稱為 南河 。參見“ 北河 ”。
(3). 清 雍正 七年(1729年)改河道總督為 江南 河道總督,掌管防治 江南 (今 江蘇 、 安徽 兩省)境内的 黃河 、 運河 、 洪澤湖 、 海口 等。時稱總督為 南河 總督,所管理諸河為 南河 。參見“ 北河 ”、“ 東河 ”。
(4).星名。屬井宿,共三星。《晉書·天文志》:“南河、北河各三星,夾東井。”參見“ 北河 ”。
“南河”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種含義,具體解釋如下:
古代黃河河段
指黃河自今潼關以下由西向東流的一段,因位于堯都(今山西臨汾)以南得名。此用法見于《尚書·禹貢》《史記》等古籍。
示例:唐代張說《喜度嶺》詩提到“南河復禹謀”,即指此段黃河。
清代黃河支流
清以前,黃河在今内蒙古巴彥高勒鎮分為南北兩支,南支為支流時稱“南河”,後成為黃河正流。
提示:若需了解具體某條“南河”的詳細信息(如重慶南河的水文數據),可查閱來源網頁。
《南河》是一個詞語,指的是位于南方的一條河流。它可以是真實存在的某條具體河流的名稱,也可以是泛指南方地區的一切河流。
《南河》這個詞的主要部首是“冖”和“氵”,其中“冖”表示蓋在上方,象征覆蓋,而“氵”則是“水”的意思。該詞的總筆畫數為10。
《南河》這個詞的來源較為簡單直接,由于南方地區常常有很多河流,為了描述南方的水系,形成了這個詞語。在繁體字中,《南河》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。
在古代漢字中,《南河》的寫法可能稍有不同。根據古代文獻記載,有時會将“南”寫為“漢”或“漢”,将“河”寫為“河”或“泗”。不同的時期和地區,可能會有不同的寫法和表現形式。
1. 我們一路跟隨着《南河》中清澈的水流,欣賞着江南水鄉的美景。
2. 經過《南河》的治理,當地的環境水質得到了明顯改善。
3. 他是一位生長在《南河》邊上的詩人,他的作品中充滿了對大自然的贊美和思考。
組詞:南河之濱、河岸、河流、河口。
近義詞:南江、南方水道。
反義詞:北河、北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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