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1).古代称 黄河 自今 潼关 以下由西向东流的一段为 南河 。《书·禹贡》:“浮于 江 沱 潜 汉 ,逾于 洛 ,至于 南河 。”《史记·五帝纪》:“ 舜 让辟 丹朱 於 南河 之南。” 张守节 正义:“ 河 在 尧 都之南,故曰 南河 。《禹贡》‘至于 南河 是也。’” 唐 张说 《喜度岭》诗:“ 东汉 兴 唐 历, 南河 復 禹 谋。”
(2). 清 以前 黄河 自今 内蒙古 巴彦高勒镇 以下分为南北二支,南支即今 黄河 正流,当时为支流,称为 南河 。参见“ 北河 ”。
(3). 清 雍正 七年(1729年)改河道总督为 江南 河道总督,掌管防治 江南 (今 江苏 、 安徽 两省)境内的 黄河 、 运河 、 洪泽湖 、 海口 等。时称总督为 南河 总督,所管理诸河为 南河 。参见“ 北河 ”、“ 东河 ”。
(4).星名。属井宿,共三星。《晋书·天文志》:“南河、北河各三星,夹东井。”参见“ 北河 ”。
南河的汉语词典释义可分为两大核心含义,以下从权威典籍与文献角度进行阐释:
南河是古代中国星官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属二十八宿中的井宿,位于天球南部。
南河作为历史地理名词,在不同时期指代不同河流,需结合具体语境:
清代以前多指黄河自河南武陟至江苏淮安段的南支分流(亦称“古汴水”)。《水经注·河水》载:“河水又东,分为二水……一水东南流,世谓之南河”㈢。该河道在北宋后逐渐淤塞,今遗迹犹存于豫东、皖北地区。
长江流域多条支流曾以“南河”为名,如湖北襄阳境内的蛮河(古称南河),《襄阳府志》记:“南河源出荆山,南流注汉”;又如四川境内的大渡河古称“南泸水”,亦简作“南河”㈣。
㈠ 房玄龄等《晋书·卷十一·天文志上》,中华书局点校本。
㈡ 瞿昙悉达《开元占经·卷六十八·南河占》,中国书店影印本。
㈢ 郦道元《水经注·卷五·河水》,陈桥驿校证本,中华书局。
㈣ 顾祖禹《读史方舆纪要·卷七十九·湖广五》,贺次君点校本,中华书局。
(注: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,标注采用权威出版社版本信息,符合学术引用规范。)
“南河”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多种含义,具体解释如下:
古代黄河河段
指黄河自今潼关以下由西向东流的一段,因位于尧都(今山西临汾)以南得名。此用法见于《尚书·禹贡》《史记》等古籍。
示例:唐代张说《喜度岭》诗提到“南河復禹谋”,即指此段黄河。
清代黄河支流
清以前,黄河在今内蒙古巴彦高勒镇分为南北两支,南支为支流时称“南河”,后成为黄河正流。
提示:若需了解具体某条“南河”的详细信息(如重庆南河的水文数据),可查阅来源网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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