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明 亡後 南京 的 福王 弘光 、 福州 的 唐王 隆武 、 紹興 的 魯王 、 廣州 的 唐王 紹武 、 肇慶 的 桂王 永曆 和 川 鄂 邊界的 韓王 定武 先後在南部諸省建立的政權,曆史上統稱“南明”。 清 錢绮 有《南明書》三十六卷。 田漢 《歌柳亞子》:“避地 香港島 ,将寫《南明史》。”
南明是明王朝滅亡後其宗室成員在南方建立的多個政權的統稱,其曆史定位與文化内涵可從以下四方面闡釋:
一、曆史定義與時間範疇
南明指1644年北京陷落、崇祯帝自缢後,至1662年永曆帝被害期間,由朱由崧(弘光帝)、朱聿鍵(隆武帝)、朱由榔(永曆帝)等明朝宗室在長江以南建立的政權。據《中國曆史大辭典》記載,這段時期被視為明王朝的延續形态,但因未實現全國統一,史學界通常将其與清朝初期曆史并行研究。
二、政權特征與地理範圍
南明政權以南京、福州、肇慶等地為政治中心,控制區域隨清軍南下不斷收縮。其統治呈現三大特征:
該時期地理範圍最大時涵蓋今江蘇、浙江、福建、兩廣及雲貴地區。
三、文化象征意義
在漢語語境中,“南明”常被賦予三重文化意象:
四、學術研究定位
現代史學界依據《中國通史》标準分期,将南明納入“明末清初民族抗争史”研究框架,重點關注鄭成功家族的海上政權(1662-1683)與南明系統的承繼關系。劍橋中國史将其描述為“東亞地緣政治格局重構期的特殊過渡政權”。
“南明”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語,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:
南明指明朝滅亡後(1644年崇祯帝自缢),明宗室及擁明勢力在南方建立的多個政權。這些政權以“反清複明”為旗號,涵蓋福王弘光政權、唐王隆武政權、魯王監國政權、唐王紹武政權、桂王永曆政權等。
現多用于指代該時期的曆史事件、人物或政權,也作為成語象征“短暫而悲壯的抗争”。例如田漢在創作《南明史》時,即以此隱喻民族氣節。
如需深入了解,可參考顧誠《南明史》()或相關電子文獻(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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