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1). 唐 時皇宮禁衛軍分為南衙、北衙,合稱“南北衙”。《新唐書·兵志》:“夫所謂天子禁軍者,南北衙兵也。南衙,諸衛兵是也;北衙者,禁軍也。”參見“ 南衙 ”。
(2). 唐 時謂宰相以下群臣為南衙,稱宮中宦官為北司,合稱“北司、南衙”,亦稱“ 南北衙 ”。參見“ 南衙 ”。
“南北衙”是唐代政治與軍事制度中的重要概念,具體含義可從以下兩個層面解析:
南衙
隸屬宰相管轄,由十二衛(如左右衛、左右骁衛等)組成,負責宮城外圍及京城的防衛。其辦公機構位于宮城南側,故稱“南衙”。
北衙
由皇帝直接控制,包括羽林、龍武、神武、神策四軍,駐紮于宮城北側,屬于精銳禁軍。兩者合稱“南北衙”,形成相互制衡的軍事體系。
南衙
代指以宰相為首的外朝文官集團,負責國家行政事務。
北衙(北司)
指内廷宦官勢力,掌控禁軍并幹預朝政,與南衙形成對立。這種分權體現了唐代中後期宦官專權的政治特征。
部分資料提到“南北衙”可引申為地理上相隔遙遠的兩地官府,但此用法多見于文學比喻,并非核心定義。
南北衙是一個成語,表示南方和北方的官府。南指南方,北指北方,衙指官府。
南北衙的拆分部首為南、北、衙,共有12個筆畫。
南北衙這個成語最早出現在《左傳·僖公八年》:“夫南北衙,寡人之所大者也。”意思是說國家南北之間的官府,是國君的大事。後來用來指南方和北方的官府。
南北衙的繁體字為「南北衙」,沒有發生變化。
在古時候,漢字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,但南北衙的寫法并沒有記錄到特别不同的形式。
1. 南北衙相隔遙遠,需要建設更多的交通設施。
2. 老一輩官員經常往來于南北衙之間。
南衙、北衙、南方、北方
南北兩地、南方和北方的官府
同府、同一地區的官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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