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南卷與北卷的合稱。 明 清 科舉,依考生之地域而分南卷、北卷兩種(後又增中卷)。自 明 代 宣德 以後,會試取士定名額比例為南方占十分之六,北方占十分之四。 明 陸深 《科場條貫》:“﹝ 成化 ﹞二二年 尹 閣老 直 主考序稱: 宣德 丁未,大學士 楊士奇 議,會試取士分南北卷,北四南六。既而以百乘除,各退五為中數。”參閱《明史·選舉志二》、 清 顧炎武 《日知錄·北卷》。
“南北卷”是明清時期科舉制度中基于地域差異劃分錄取名額的重要政策,具體解釋如下:
南北卷制度起源于明洪武三十年(1397年)的“南北榜之争”。該年會試錄取的52名進士均為南方考生,引發朱元璋不滿,最終親自選定61名北方考生,形成曆史上有争議的“春夏榜”事件。這一事件成為地域分卷錄取的導火索。
清代繼承分卷制度,但名額比例不再固定,而是根據各省應試人數動态調整,同時保留南、北、中卷的劃分方式。
如需了解具體省份劃分或更詳細演變過程,可參考《明史·選舉志》等史料來源。
《南北卷》是一個漢字詞語,它由兩個字組成,分别是“南”和“北”。該詞的含義是指南方和北方之間的卷狀物體或翻卷的東西。
《南北卷》中,“南”字的部首是“兒”,它是一個獨體字,總共有5個筆畫;“北”字的部首是“⻖”,它屬于偏旁,總共有5個筆畫。
《南北卷》是一個由漢字組成的詞語,它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。它描述了南方和北方之間的卷狀物體,可能最初是指地理上的卷曲山脈或界限。
《南北卷》的繁體字是「南北捲」。
在古代,漢字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差異。對于《南北卷》這個詞,遵循古代的寫法,可以寫成「南北卷」或「南北巻」。
1. 這幅地圖上清晰地标出了南北卷的分界線。
2. 那個地區的風土人情雖然相近,但仍然可以從南北卷的習俗中區分出來。
3. 聽說這個市場上有賣南北卷的特色手工藝品。
南方、北方、卷狀、卷曲、卷繞等。
近義詞:南北、東西、上下。
反義詞:東西。因為南北卷是指南方和北方之間的關系,如果隻考慮兩個方向,南北就是反義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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