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訛詐作奸者的錢財。 明 顧炎武 《日知錄·訛》:“ 泰昌 元年八月,禦史 張潑 言:‘京師姧宄叢集,遊手成羣,有謂之把棍者,有謂之拏訛頭者。’”原注:“偵知一人作姧,則尾隨其後陷人於罪,從而吓詐金錢,謂之拏訛頭。” 清 趙翼 《陔馀叢考·拏訛頭》:“伺人作奸從而吓詐取財,俗謂之拏訛頭。”亦省作“ 拏訛 ”。 明 劉若愚 《酌中志·逆賢羽翼紀略》:“而管家 婁允德 ……及心腹家人 李培 等,皆挾厚貲四散逃躲,或報應商役,或避人拏訛,或改面事人。”
“拏訛頭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讀音為ná é tóu,主要用于明清時期的市井語境中。其核心含義是通過發現他人作奸犯科的行為後,借機敲詐錢財,具體可從以下角度理解:
行為本質
指專門跟蹤、窺探他人違法行為(如詐騙、盜竊等),待對方實施後,以告發為威脅進行勒索。這種行為類似現代的“敲竹杠”或“碰瓷”,但更側重于利用他人過錯謀利。
曆史背景
社會評價
該詞帶有貶義,常用于描述市井無賴的非法斂財手段,反映了明清時期社會治安的複雜性。
“拏訛頭”可簡稱為“拏訛”(如明代劉若愚《酌中志》),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,但可通過曆史文獻或方言研究追溯其演變。如需更完整的古籍引證,可參考《日知錄》及《陔馀叢考》原文。
拏訛頭是一個成語,意思是指以明顯的訛詐手法來謀取利益或勒索他人。
拆分部首為手,筆畫數為24畫。
《拏訛頭》一詞可能源于古代官府或民間,作為一種常用的警示和提醒手段,用來告誡人們要避免被不法分子以欺詐手法騙取利益。
繁體字為「拿訛頭」。
在古代書法中,「拏訛頭」的漢字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,但基本上仍然保持相近的意思和形狀。
他們利用謊言編織了一張拏訛頭,企圖诋毀我的名譽。
拏詐頭、訛詐、欺詐
敲詐勒索、詐騙、欺詐
真誠、誠實、守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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