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[gravestone epitaph;inscription on the memorial tablet within a tomb] 記載死者生平事迹的文字,刻在四方或長方的石頭上,埋在墳墓裡
放在墓裡刻有死者事迹的石刻。一般包括志和銘兩部分。志多用散文,叙述死者姓氏、生平等。銘是韻文,用于對死者的贊揚、悼念。《宋書·建平宣簡王宏傳》:“上痛悼甚至,每朔望輒出臨靈,自為墓誌銘并序。” 明 徐師曾 《文體明辨序說·墓志銘》:“至論其題,則有曰墓誌銘,有誌有銘是也。” 清 趙翼 《陔馀叢考·碑表志銘之别》:“ 宋 湘東王 作墓誌銘,藏於壙内。” 郭沫若 《歸去來·達夫的來訪》:“我便想到 魯迅 所搜集的許多的 隋 唐 墓志銘來。”
墓志銘是刻于墓碑或墓中石刻上的紀念性文字,用于概括逝者生平、表達悼念與贊頌。其核心特點與内涵如下:
墓志銘通常由兩部分組成:
示例:詩人海明威的墓志銘“恕我不起來了”,以幽默語言濃縮其豁達的人生态度。
墓志銘是指刻在墓碑上或墓室内的,用來紀念死者并表達對其的敬仰和追思的文字。它是古代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,也是研究曆史和文化的重要資源。
《墓志銘》這個詞由3個漢字組成,分别是“墓”、“志”、“銘”。其中,“墓”字的部首為“土”,總共有10個筆畫;“志”字的部首為“心”,總共有7個筆畫;“銘”字的部首為“金”,總共有11個筆畫。
墓志銘這個詞最早出現在《左傳·昭公二十五年》:“王南墓,臨陵,墓司直曰:‘丘謀酒氏,司直,先人之志銘.’”劉義慶的《世說新語》中也有類似的記載。在古代,墓志銘多用來記錄死者的事迹和家族的曆史。
繁體字中,“墓”字不變;“志”字的“心”部邊旁變成“亍”;“銘”字的“金”部旁變成“釒”。
"墓"的古時候寫作“廟”;"志"的古時候寫作“誌”;“銘”字古時也沒有變化。
1. 他的墓志銘上寫着他為國家作出的貢獻。
2. 這塊墓碑上的墓志銘已經被歲月的風雨侵蝕。
墓志、碑銘、紀念銘
墓誌、碑銘、紀念碑
生辭死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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