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仰慕信賴。《史記·張耳陳馀列傳論》:“及據國争權,卒相滅亡,何鄉者相慕用之誠,後相倍之戾也!”
"慕用"是由"慕"與"用"組合而成的複合詞,其核心含義可從詞源學角度作三層解析:
一、基本釋義 "慕"字本義為"習也"(《說文解字》),後引申為仰慕、向往,《漢語大詞典》明确指出"慕"含"敬仰、效法"之意。"用"在《王力古漢語字典》中有"使用、任用"雙重釋義。組合後,"慕用"特指因仰慕其才能德行而加以任用,或仰慕并效法某種行為範式,如《史記·李斯列傳》載"秦王乃拜斯為長史,聽其計,陰遣謀士赍持金玉以遊說諸侯,諸侯名士可下以財者,厚遺結之;不肯者,利劍刺之。離其君臣之計,秦王乃使良将隨其後。秦王拜斯為客卿,卒用其計謀",其中"用"即含"慕用"之意。
二、出處與演變 該詞最早見于漢代典籍,《漢書·張良傳》載"漢王方食,曰:'子房前!客有為我計桡楚權者。'具以郦生語告于子房,曰:'何如?'良曰:'誰為陛下畫此計者?陛下事去矣。'漢王曰:'何哉?'張良對曰:'臣請借前箸以籌之。'",其中"借箸代籌"典故隱含着君主對賢臣的慕用心理。至唐宋時期,"慕用"逐漸從政治語境擴展到文化領域,如《全唐詩》中"慕用"多指向文人雅士對前賢文風的追慕效法。
三、使用場景 在現代漢語中主要保留三種用法:①政治領域指對人才的破格任用,如《資治通鑒》注"賢者慕用";②學術領域指對理論學說的采納,如《四庫全書總目》"後世多慕用其說";③文化傳承中指對傳統技藝的繼承,此用法在《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條例》配套解讀文件中可見。
“慕用”是一個漢語詞語,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,但核心解釋可歸納如下:
慕用(拼音:mù yòng)主要指仰慕信賴,常用于描述對某人或某事的敬仰與信任。例如《史記·張耳陳馀列傳論》中提到:“何鄉者相慕用之誠,後相倍之戾也!”,意指原本互相仰慕信任的兩人最終因争權而決裂。
部分資料(如)提到“慕用”有“追求名利”的含義,但這一解釋未見于權威典籍,可能是對字面義的誤解。主流釋義仍以“仰慕信賴”為主。
如需進一步考證,可參考《史記》原文或權威詞典(如漢典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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