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木制的鑽取火種的用具。《禮記·内則》:“右佩玦、捍、管、遰、大觿、大燧。” 鄭玄 注:“木燧,鑽火也。” 孔穎達 疏引 皇侃 曰:“晴則以金燧取火於日,陰則以木燧鑽火也。” 漢 班固 《白6*虎通·號》:“鑽木燧,取火教民。” 宋 黃庭堅 《對酒次前韻寄懷元翁》:“花光漸寒食,木燧催國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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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燧是古代重要的取火工具,指通過鑽木摩擦生熱而取得火種的器具。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:
“木燧”由“木”(木質材料)和“燧”(取火工具)複合而成,特指以硬木為鑽杆、軟木為基闆的摩擦取火裝置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爟》載:“司爟掌行火之政令……四時變國火,以救時疾”,其中“木燧”為四季取火法之一,需選用特定木材(如春取榆柳,夏取棗杏)以應時節。其操作需雙手快速搓動鑽木,通過持續摩擦産生的熱量點燃易燃物(如艾絨),是先秦時期“陽燧”(銅制凹面鏡)之外的另一種主要取火方式。
實用功能
木燧作為便攜取火工具,廣泛用于炊事、照明、祭祀等活動。《禮記·内則》記載“左佩紛帨、刀、砺、小觿、金燧,右佩箴、管、線、纩……木燧”,表明其為古人日常佩戴的必需品。其技術原理符合熱力學摩擦生熱機制,但因受天氣濕度影響較大,逐漸被火鐮、火石取代。
禮制與哲學内涵
木燧在周代被納入國家祭祀體系。《論語·陽貨》載:“鑽燧改火,期可已矣”,反映古人通過按季更換取火木材(即“改火”)順應自然時序,蘊含“天人合一”的哲學觀。漢代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更将木燧與五行學說關聯,稱“陽燧見日則燃為火,方諸見月則津為水”,賦予其陰陽調象征意義。
木燧作為中華早期科技的代表,見證先民對自然能源的利用:
“木燧”是古代用于鑽木取火的工具,具體解釋如下:
指木制的鑽取火種的用具,是古人通過摩擦木材生火的重要工具,尤其在陰天無法使用金屬燧(金燧)取火時使用。
成語“木燧”被賦予啟發性和開創性的比喻意義,常用于描述創新思想、颠覆性技術等能點燃智慧的事物。
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使用場景或詩詞引用(如宋代黃庭堅詩句),可參考古籍原文或權威詞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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