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1).監督舉發。《史記·商君列傳》:“令民為什伍,而相牧司連坐。” 司馬貞 索隱:“牧司,謂相糾發也。一家有罪而九家連舉發,若不糾舉,則十家連坐。”《史記·酷吏列傳》:“置伯格長以牧司姦盜賊。”
(2).管民政的地方官。《晉書·李重傳》:“ 漢 革其弊,斟酌 周 秦 ,并建侯守,亦使分土有定,而牧司必各舉賢,貢士任之鄉議,事合聖典,比蹤三代。”《晉書·地理志下》:“自中原亂離,遺黎南渡,并僑置牧司在 廣陵 。”
“牧司”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,主要包含以下兩種含義:
指古代通過相互監督、檢舉的方式維持社會秩序的制度。例如:
指古代管理民政的地方官員,常見于兩晉南北朝時期:
建議需要具體曆史文獻例證時,可參考《史記》《晉書》等原始記載。
牧司是一個漢字詞語,包含兩個字:牧和司。
牧:由牛(牜)部作旁而從五刀起,共4畫。
司:由口部作旁,從四刀并于豎而自上而下,共5畫。
牧司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,最初出現在《周禮·職方氏》中,用來指掌管牧業的官職。
牧司的繁體字為「牧司」。
古代對于牧司的寫法略有不同,例如在《說文解字》中,牧司的寫法為「牧」和「司」相連,牧字放在上面,右邊是司字。
他将被任命為這個地區的牧司,負責管理和照料牲畜。
牧場、牧羊、牧民、牧草等。
牧人、牧師。
農夫、農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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