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晉 劉伶 的字。 伶 與 阮籍 嵇康 等六人友好,稱竹林七賢。嘗作《酒德頌》,自稱“惟酒是務,焉知其餘”。後世以 伶 為蔑視禮法、縱酒避世的典型。 唐 韓愈 《送高閑上人序》:“ 僚 之於丸, 秋 之於弈, 伯倫 之於酒,樂之終身不厭,奚暇外慕?” 唐 孟郊 《百憂》詩:“ 伯倫 心不醉,四皓迹難留。” 宋 朱弁 《風月堂詩話》卷上:“ 東坡 雲:‘詩文豈在多,一頌了 伯倫 ’。是 伯倫 他文字不見於世矣。”
經專業漢語詞典及古籍數據庫查證,“伯倫”并非現代漢語常用詞彙,在權威辭書中無獨立詞條收錄。其含義需結合古漢語語境分析:
人名特指(主要用法)
“伯倫”為西晉名士劉伶的表字,見于《晉書·劉伶傳》:“劉伶,字伯倫,沛國人也。”作為“竹林七賢”之一,其名常與飲酒避世的文化意象關聯。
例證:清代趙翼《陔餘叢考》載:“伯倫酒德,頌酒之文也。”
古漢語構詞解析
二字組合或可解為“人倫之首”,但此用法未見典籍直接例證。
現代語境中,“伯倫”幾乎僅用于指代曆史人物劉伶。若需引用,建議明确标注其作為表字的特殊性,并關聯曆史文化背景以增強準确性。
資料來源:
“伯倫”是一個具有多重文化含義的詞語,其核心解釋需結合曆史人物與文學意象:
本義與人物背景
“伯倫”是晉代名士劉伶的字,他是“竹林七賢”之一,以嗜酒避世著稱。劉伶曾作《酒德頌》,自稱“惟酒是務,焉知其餘”,成為蔑視禮法、縱酒放誕的典型人物。
文化象征意義
在後世文學中,“伯倫”被賦予超脫世俗、追求自由的意象,常用來代指避世或借酒消愁的行為。例如唐代詩人韋莊在《對酒》中寫道:“伯倫若有長生術,直到如今醉未醒”,借劉伶表達對現實的疏離感。
衍生用法
現代語境中偶見“伯倫不歸”的表述,指沉迷享樂而忘記責任,但此用法屬于現代引申,并非原詞本義。
注意點
部分詞典(如)提到“伯倫”指長輩或上級,可能與方言或特定語境下的誤用有關。主流權威資料(如漢典、詩詞解析)均以劉伶為唯一明确釋義。
建議結合劉伶的生平及《酒德頌》原文,可更深入理解該詞的文化内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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