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墓前祭祀;掃墓。《後漢書·明帝紀》“ 永平 元年春正月,帝率公卿已下朝於 原陵 ,如元會儀” 李賢 注引《漢官儀》曰:“古不墓祭。 秦始皇 起寑於墓側, 漢 因而不改。” 宋 趙彥衛 《雲麓漫鈔》卷六:“自 漢世祖 令諸将出征拜墓以榮其鄉,至 唐 開元 詔許寒食上墓同拜埽禮,沿襲至今,遂有墓祭。” 清 趙翼 《陔馀叢考·墓祭》:“蓋 三代 以上本無墓祭,故 辛有 見被髮祭野者而以為異。”
墓祭是漢語中表示祭祀活動的重要詞彙,專指在墳墓前進行的祭奠行為。根據《漢語大詞典》釋義,“墓”指埋葬死者的處所,“祭”為對祖先或神靈的供奉儀式,二者組合後特指親臨墓地祭祀的行為,與“祠祭”(宗廟祭祀)形成空間區别。
從構詞法分析,“墓”屬形聲字,《說文解字》釋其“從土,莫聲”,本義為封土成丘的葬所;“祭”為會意字,甲骨文象手持肉置于示(神主)前,引申為追思紀念的儀式。二字組合精确表達了在葬所實地舉行追悼活動的核心語義。
曆史文獻顯示墓祭習俗可溯至商周時期,《周禮·春官》記載“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”,東漢鄭玄注疏明确指出“祭于墓為屍”,說明早期已形成規範儀軌。至漢代,《後漢書·祭祀志》詳述“上陵之禮”成為國家典制,标志墓祭從民間習俗升格為官方禮儀。
在文化内涵層面,墓祭承載着“事死如事生”的孝道理念,《禮記·檀弓》強調“墟墓之間,未施哀于民而民哀”的情感共鳴。現代民俗學研究顯示,該習俗在清明、中元等歲時節日中仍保持強生命力,南方多稱“掃墓”,北方習稱“上墳”,均包含清除雜草、供奉祭品、焚化紙錢等具體儀節。
“墓祭”指在墓地祭祀逝者或進行掃墓活動的傳統儀式,其含義及文化背景可綜合以下要點解釋:
基本定義
墓祭即“在墳墓前祭祀”,是表達對逝去親人或先輩的尊敬與懷念的行為,常與掃墓活動直接關聯。例如清明節時,人們通過墓祭緬懷祖先。
曆史演變
文化意義
墓祭不僅是家族血脈傳承的象征,還體現了儒家“慎終追遠”的孝道倫理。通過祭祀儀式,後人表達感恩之情,強化家族凝聚力。
主要時間與形式
傳統上以清明節、寒食節為主要墓祭時間,活動包括清理墓地、供奉祭品、焚香燒紙等。部分地區也保留中元節、冬至祭掃的習俗。
相關文獻記載
如《晉書·禮志》提到“古無墓祭之禮”,《雲麓漫鈔》記載唐代寒食掃墓的規範化,均印證其曆史脈絡。
墓祭融合了禮制、倫理與民俗,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緬懷先人的重要載體。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制度或地域差異,可參考《漢官儀》《晉書》等文獻來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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