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皇帝親筆書寫的诏旨。《宋書·謝莊傳》:“于時 世祖 出行,夜還,敕開門, 莊 居守,以棨信或虛,執不奉旨,須墨詔乃開。” 唐 元稹 《上陽白發人》詩:“滿懷墨詔求嬪禦,走上高樓半酣醉。”《續資治通鑒·宋太宗至道三年》:“及帝崩, 繼恩 白後至中書召 端 ,議所立。 端 前知其謀,即紿 繼恩 ,使入書閤檢 太宗 先賜墨詔,遂鎖之,亟入宮。”
墨诏,又稱“墨敕”,是中國古代由皇帝親筆書寫或直接批示的文書形式,具有特殊權威性。該詞由“墨”與“诏”構成,“墨”指代墨筆書寫,“诏”為皇帝發布的命令,合指未經正式謄抄程式的原始诏令。
從曆史制度看,墨诏最早可追溯至漢代。《後漢書·宦者傳》記載漢靈帝曾用“手筆诏書”直接任命官員,這類手寫文書即屬墨诏範疇。唐代墨诏多用于緊急政令,例如《新唐書》載唐德宗在泾原兵變時“以墨诏召李懷光赴難”,突顯其時效性特征。宋代墨诏制度更為明确,據《宋史·職官志》記載,皇帝可通過墨诏直接調動軍隊或處理機密事務,但需事後補蓋印玺以完善程式合法性。
在文書形态方面,墨诏區别于正式诏書的朱批謄黃制度。明代學者王世貞《弇州史料》特别指出:“墨诏不假中書,徑付所司”,說明其跳過了常規的文書審核流程。清代趙翼《廿二史劄記》進一步考證,墨诏多用于賞賜功臣、赦免罪囚等需要快速執行的場景。
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仍具文化意涵,常被引用于形容直接、非正式但效力顯著的決定。例如《漢語大詞典》将其釋義為“帝王親筆書寫,不經外廷蓋印下達的诏書”,這一解釋被《辭源》《中國曆史大辭典》等多部權威辭書采信。
“墨诏”是漢語詞彙,指古代帝王親筆書寫的诏書,具有極高的權威性和不可違抗性。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:
一、基本含義
二、曆史與使用特點
三、延伸比喻 在語境中可引申為極其嚴肅、必須遵守的命令或規範,如現代用于形容法律條文、重要規章制度等()。
四、相關文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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