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1).寫字、篆刻時,為求字體大小勻整,以橫直界線分格,叫“擘窠”。擘,劃分;窠,框格。 唐 顔真卿 《乞禦書放生池碑額表》:“前書點畫稍細,恐不經久。臣今謹據石擘窠,大書一本,隨表奉進。” 宋 趙希鹄 《洞天清祿集·古鐘鼎彜器辨》:“ 漢 印多用五字,不用擘窠。”
(2).指大字。 清 趙翼 《岣嵝碑歌》:“想見摩崖作擘窠,六丁下照火光赤。” 清 曹寅 《尚中索書真州東園予有愧焉作詩留别情見乎辭》:“請我書綽楔,擘窠當門前。”參見“ 擘窠大字 ”。
擘窠(bò kē)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專業屬性的詞彙,其核心含義指“規劃字體結構或劃分印章布局”,尤其在書法、篆刻領域具有特定應用。該詞源于古代對文字書寫與镌刻的精細要求,現從以下三方面解析其内涵:
一、詞源與基本釋義
據《漢語大詞典》解釋,“擘”意為“劃分”,“窠”指“框格或空間”,合指“在固定範圍内規劃字形結構”。其本義可追溯至宋代書法理論,強調書寫時需預先設計字體的比例和章法布局,确保整體和諧統一。例如,清代段玉裁在《說文解字注》中提到:“擘畫窠臼,皆所以為篆法之規矩。”
二、書法與篆刻中的實踐意義
三、語言學擴展與權威例證
現代《辭海》将其引申為“對事物格局的宏觀把控”,如王國維《人間詞話》評蘇轼詞“橫放傑出,自是曲子中縛不住者”,暗含突破傳統擘窠的創作思想。這一用法在文學評論中仍具生命力。
“擘窠”是一個多義詞,其含義根據使用場景有所不同,以下是詳細解釋:
本義
指在寫字或篆刻時,用橫豎線條劃分格子(即“分格”),使字體大小均勻整齊。該用法最早可追溯至唐代,如顔真卿在《乞禦書放生池碑額表》中提到“據石擘窠”,即通過分格确保大字結構工整。
引申為“大字”
後逐漸代指書寫大字,尤其是榜書(用于匾額、碑刻的大型書法)。例如清代趙翼的詩句“想見摩崖作擘窠”,即形容在崖壁上書寫巨字。
部分詞典(如查字典)将其解釋為成語,讀音為bāi kē zì,比喻破壞他人根基使其一無所有。但此用法較為少見,且與主流書法術語存在差異,可能是引申或誤用。
“擘窠”主要用于書法領域,指分格書寫或大字創作。若涉及“破壞根基”的比喻義,需注意語境及發音差異。建議優先參考權威書法文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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