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清 代内三院之一。掌撰寫與外國往來書劄,摘錄各衙門疏狀,傳布帝王命令及草拟祭文等。 清 梁章鉅 《稱謂錄·翰林院》:“《會典》:‘内三院,一曰内祕書院,掌撰外國往來書狀及敕諭祭文之屬。’”
“秘書院”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,具體解釋需結合曆史語境和現代引申義:
秘書院是清代初期設立的“内三院”之一(與内國史院、内弘文院并列),主要職能包括:
該機構在康熙年間被撤銷,職能并入内閣。
部分現代語境中,“秘書院”被用作比喻性成語,形容人多事雜的行政部門(如機關、學校的辦公室),強調事務繁瑣、人員密集的特點。但這一用法并非主流,更多是語言流變中的引申。
需避免與“樞密院”等類似機構混淆。秘書院的核心職能聚焦于文書處理和政務傳達,而非軍事或決策。
建議:若用于學術或曆史研究,建議優先參考清代官方文獻(如《清會典》),現代工具書中的解釋可能存在簡化。
《秘書院》是一個詞語,意思是指設置于政府或機構内部,負責公文處理、文件管理以及協助領導的機構/部門。
《秘書院》的拆分部首是“示”和“心”,筆畫數為12畫。
《秘書院》一詞來源于古代,最初用于指代負責管理君主機要事務的機構。其中的“秘”意為保密、機密,“書”意為記錄、管理,“院”為機構、部門之意。在繁體字中,用“秘書院”來表示。
在古時候,中文古字典《說文解字》中的寫法為:“秘,陽也。從禾,宐聲。秘謂陽氣藏也。”這個寫法強調“秘”字的本義來自于陽光,代表着陽氣的積藏。
1. 政府設立了一個新的秘書院來處理重要文件。
2. 秘書院将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。
秘書、書院、秘書長、機關秘書
機要部門、文書處
公開辦公室、開放辦公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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