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人們約定共同遵守的契約。 梁啟超 《鉅子盧梭學說》:“又凡人生長於一政府之下,及既達丁年,猶居是邦,而遵奉其法律,是即默認其國之民約而守之也。” 魯迅 《而已集·盧梭和胃口》:“做過《民約論》的 盧梭 ,自從他還未死掉的時候起,便受人們的責備和迫害,直到現在,責備終于沒有完。連在和‘民約’沒有什麼關系的 ************ ,也難免這一幕了。”按,民約論即社會契約說,宣稱國家和法都是由于人們訂立契約而成立的一種政治學說。這一學說在反對中世紀君權神授說和封建專制的鬥争中起過作用,但它掩蓋了國家的階級性。
“民約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指民間自發形成的約定或規則,以下是其詳細解釋:
民約(拼音:mín yuē)指民間約定共同遵守的契約或行為準則,屬于社會規範和道德原則的範疇,與法律法規不同,強調自覺遵守。
性質
民約是民衆基于共同需求自發形成的規則,體現集體協商和道德約束力。例如,村規民約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工具,涉及公共資源管理、生産秩序維護等(如封山育林、保護水利設施)。
作用
中國近代思想家梁啟超曾以民約理論探讨社會契約,魯迅亦在雜文中提及盧梭的民約思想。
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關聯,中的村規民約實例(如、7、8)。
民約(mín yuē)指的是由民衆自發形成的一種公約或協議,用于共同約定行為規範和權益保障。下面将對民約的部首、筆畫、來源、繁體、古時候漢字寫法、例句以及組詞、近義詞、反義詞等進行介紹。
民約的部首為氏,它由四畫組成。民約的總筆畫數為13畫。
民約一詞的來源較為普遍,它常常出現在法律、政治以及社會文化等領域,是人們為了維持社會秩序而約定俗成的一種規範。
民約在繁體漢字中的寫法為「民約」。
在古代漢字中,民約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。例如,在《康熙字典》中,「約」的古代寫法為「約」。
1. 我們達成了一項民約,共同努力保護環境。
2. 基于相互信任,民約成為了我們社區生活的準則。
民主、市民、公約、社會契約等。
協議、公約、契約、合同等。
不約、無約、違約等。
以上就是對民約一詞的意思、拆分部首和筆畫、來源、繁體、古時候漢字寫法、例句以及組詞、近義詞、反義詞的介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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