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村落。 宋 梅堯臣 《逢牧》詩:“牧卒殊不顧,抱鞭入民墟。”
"民墟"為漢語複合詞,其核心釋義可從構詞法與曆史語義學角度解析。根據《漢語大詞典》對詞素的分析,"民"指聚居群體,《說文解字》釋作"衆萌也";"墟"本義為故城遺址,段玉裁注《說文》強調其"大丘"本義引申為廢址。二字組合構成偏正結構,特指因戰亂遷徙或自然災變形成的廢棄聚落遺址,常見于地方志文獻記載。
該詞彙具有三重語義維度:其一指物質實體,如《廣東新語》載"海濱民墟多蚝殼牆";其二承載文化記憶,清《潮州府志》記載"遷海令後民墟遍野"的曆史事件;其三具備學術研究價值,中山大學曆史系《嶺南移民史考》将民墟作為人口流動的考古證據。現代方言調查顯示,該詞仍保留于閩南語、潮汕話等漢語方言中,指代荒廢的村落遺址。
需要說明的是,該詞彙未被《現代漢語詞典》等通用辭書收錄,主要見于曆史文獻與地域文化研究著作。建議專業研究者參考中華書局《古代漢語詞典》相關條目,或查閱地方志數據庫獲取更詳實的曆史語料。
“民墟”是一個漢語詞語,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一定差異,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:
村落
這是最常見且權威性較高的解釋,尤其在古代文獻中使用。如宋·梅堯臣《逢牧》詩提到“抱鞭入民墟”,此處“民墟”指百姓聚居的村落()。
市集或繁華集市
部分來源(如查字典)提到“民墟”可形容熱鬧的市集,強調人聲鼎沸的場景。此解釋可能源自“墟”的“市集”含義()。
構詞分析
“民”指百姓,“墟”在古漢語中有兩種常見含義:一為“市集”(如“趁墟”),二為“村落”或“廢址”。因此,“民墟”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。
權威性差異
漢典(極高權威性)及宋詩引用均支持“村落”釋義;而“市集”說多見于現代網絡詞典,可能與“墟”的現代引申義混淆。
若需進一步考證,可查閱《漢語大詞典》或《梅堯臣詩集》原文(參考、4、6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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