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1).用繩穿連成串的錢。《舊唐書·劉悟傳》:“ 悟 少有勇力,叔 逸準 為 汴 帥,積緡錢數百萬于 洛中 , 悟 輒破扃鐍,悉盜用之。”《舊五代史·漢書·王章傳》:“官庫出納緡錢,皆以八十為陌。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:“總計前後錫賚之數,亦有四十七萬緡錢。”
(2).指以千文結紮成串的銅錢, 漢 代作為計算稅課的單位。後泛指稅金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:“異時算軺車賈人緡錢皆有差,請算如故。諸賈人末作貰貸賣買,居邑稽諸物,及商以取利者,雖無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緡錢二千而一算。諸作有租及鑄,率緡錢四千一算。” 唐 白居易 《息遊惰策》:“當豐歲,則賤糴半價不足以充緡錢,遇兇年,則息利倍稱不足以償逋債。” 宋 陸遊 《曾文清公墓志銘》:“比賊退,得緡錢六十萬,喪亂之餘,國用賴是以濟。” 清 厲鹗 《東城雜記·紅亭醋庫》:“ 宋 時酒醋皆官庫醖造,納緡錢於戶部。”
缗錢(mín qián)是中國古代對成串貨币的特定稱謂,其含義可從以下四個維度解析:
“缗”本指串聯物品的絲繩。《說文解字》載:“缗,釣魚也”,後引申為穿錢繩索。漢代《史記·平準書》明确記載:“一貫千錢,出算二十也”,司馬貞索隱:“缗,絲繩以貫錢者”,印證其核心功能為串連銅錢。
每缗固定為1000文銅錢,如《宋史·食貨志》載“以錢千缗為一綱”,成為大宗交易計量标準。
需經官府“缗錢法”校驗,南宋《慶元條法事類》規定:“諸錢以千貫為一綱…繩索貫串”,确保錢串完整性與真僞。
《漢書·武帝紀》實施“算缗錢”,對商人資産按缗征稅:“率缗錢二千而算一”,開財産稅先河。
取代實物稅的“折帛錢”要求以缗錢繳納,《文獻通考》載南宋紹興年間“歲折帛錢四百餘萬缗”。
北宋交子誕生前,成缗錢币具備大額支付屬性,《續資治通鑒長編》記商賈“輸缗錢至京師”完成跨區域結算。
《明實錄》載嘉靖年間“錢法大壞,每銀一錢易好錢七百文,小錢千五百文”,反映缗錢體系崩潰過程。
(注:古籍原文可于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網查閱,現代研究詳見各出版社官方文獻庫)
“缗錢”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,讀音為mín qián(“缗”不讀作míng),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詳細解析:
“缗”的本義
根據《說文解字注》,“缗”字由“糸”(絲線)和“昏”(表音)組成,本義為釣魚繩,後引申為穿錢的繩索。字形演變反映了古代用繩串錢、便于攜帶的實用功能。
“缗錢”的基本含義
指用繩子穿連成串的銅錢。古代錢币中間有孔,常用繩索串聯成“貫”或“缗”,方便存儲與流通。
作為貨币單位
漢代起,“缗錢”成為稅收計算的單位,一缗即一千文銅錢(即一貫)。例如《舊唐書》記載“積緡錢數百萬于洛中”,體現了其作為財富計量單位的用途。
泛指稅金或財産
唐宋文獻中,“缗錢”常代指稅款或大量錢財。如《初刻拍案驚奇》提到“錫賚四十七萬緡錢”,此處即指巨額資金。
“缗錢”不僅是一種貨币形式,也反映了古代經濟制度。以繩串錢的形态,既解決了零散錢币的攜帶問題,又為政府統計稅收提供了标準化依據,是古代貨币史的重要見證。
參考資料:綜合自語言學解析及曆史文獻記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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