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1).舊時被征募服役的壯丁。 明 王廷相 《雅述下》:“ 正統 己巳之變,兵部徵各省兵入禦虜……當時大臣建議,設立民壯,以備倉卒,法古兵出於農之義,三時在野力田,一時入城講武,若有征調,即同正軍。”《醒世恒言·汪大尹火焚寶蓮寺》:“﹝ 汪大尹 ﹞教左右喚進民壯快手人等,将寺中僧衆,盡都綁縛。”《明史·兵志三》:“ 正統 二年始募所在軍餘、民壯願自效者, 陝西 得四千二百人。人給布二匹,月糧四鬥。”
(2). 清 代州、縣官衙前衛兵。也叫壯班。 清 趙翼 《陔馀叢考·民壯》:“今州、縣官衙前給使者有民壯,餼于官而供役。”《老殘遊記》第六回:“又有幾個人穿着號衣,上寫着‘ 城武縣 民壯’字樣,心裡知道這上房住的必是 城武縣 了。”
“民壯”是中國明清時期的一種地方武裝或治安力量,其含義和職能隨時代演變有所不同,具體解釋如下:
定義與來源
民壯是明代衛所制、募兵制之外的輔助軍事力量,主要從民間征募青壯年農民組成,屬地方性民兵組織。他們平時務農,戰時接受臨時訓練并參與作戰,承擔地方防禦、平亂等任務。
制度特點
明朝通過設立訓練場地、提供武器設備等方式提升民壯戰鬥力,但因其成員缺乏正規軍事訓練,後期逐漸被朝廷邊緣化。
職能轉變
清代民壯演變為州縣官衙的常設衛兵,隸屬“壯班”,負責維護治安、押解犯人等雜役,如《老殘遊記》中提到的“城武縣民壯”即屬此類。
招募與管理
由官府發放糧饷,屬半職業化差役,但地位較低。部分文獻(如《醒世恒言》)描述其常參與抓捕、執行公務,甚至被視作“村野匹夫”。
“民壯”一詞在不同時期含義有别:明代為補充軍隊的民兵,清代則成為地方衙役。其演變體現了明清基層治安與軍事制度的調整。
民壯是一個漢字詞語,由兩個字組成。下面将進行拆分部首和筆畫、來源、繁體、古時候漢字寫法、例句等方面的解釋。
民字由兩個部首組成,左邊是"氏"部,表示氣息,右邊是"亻"部,表示人。壯字由三個部首組成,左邊是"土"部,表示土地,中間是"士"部,表示人,右邊是"丬"部,表示力量。民字共有5畫,壯字共有6畫。
民壯這個詞來源于中國漢語,是民族與壯族的簡稱。
在繁體字中,民字的形狀保持不變,壯字的寫法為「壯」。
古時書寫民字時,常采用象形的形式,其中"氏"部象征人的頭部,"亻"部則象征人的站立姿勢。壯字中的"土"部代表土地,"士"部則代表一個士人全身而立,"丬"部表示手臂的力量。
1. 他是我國壯族的一員,代表着壯族民族的優秀品質。
2. 民壯團結一心,共同為祖國的繁榮發展貢獻力量。
民族、壯麗、壯大、壯丁、壯烈、民主。
人壯、苗壯、猛壯。
弱小、衰弱、沒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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