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俘獲的敵國民衆。《禮記·曲禮上》:“獻車馬者執策綏,獻甲者執胄,獻杖者執末,獻民虜者操右袂。” 孔穎達 疏:“民虜,謂征伐所獲彼民,以為外虜,故雲民虜也。”
“民虜”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,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文獻來源及權威解釋總結如下:
民虜(拼音:mín lǔ)指戰争中俘獲的敵國民衆。該詞出自《禮記·曲禮上》,孔穎達在疏解中明确提到:“民虜,謂征伐所獲彼民,以為外虜,故雲民虜也。”
詞源與結構
文獻例證
與現代詞彙的對比
該詞體現了古代戰争中對敵方平民的處置方式,常将其視為戰利品或勞力,需結合曆史背景理解其社會意義。若需進一步探究,可查閱《禮記》原文及注疏。
《民虜》是一個詞語,其涵義為“百姓被虜擄”的意思。這個詞往往用來形容在戰争或者侵略中,平民百姓遭到敵人的擄掠、搶劫、奴役等行為。
《民虜》這個詞可以拆分為“民”和“虜”兩個字。其中,“民”的部首是“氏”,總計4畫,發音為“min”;而“虜”的部首是“虍”,總計10畫,發音為“lu”。
《民虜》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曆史中遭受外族入侵的時期。在這段曆史中,百姓遭到擄掠奴役的情景非常常見,因此形成了這個詞語。在繁體字中,該詞保持不變,仍然是“民虜”。
在古時候,漢字的寫法常常與現代不同。對于《民虜》這個詞,其古代漢字寫法為“民虜”。虜在古代表示抓捕、俘獲、奴役等含義。
1. 在曆史上,許多國家的百姓遭到了民虜的痛苦。
2. 戰火中的平民百姓往往成為民虜的犧牲品。
與“民虜”相關的組詞有:
1. 民衆:指的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大衆百姓。
2. 虜掠:指的是戰争或搶劫中擄掠他人為奴的行為。
近義詞:
1. 搶掠:指的是搶奪他人的財物或者擄走他人的生活資料。
2. 俘獲:指的是戰争或抓捕中将敵方人員捉住,使其成為俘虜。
反義詞:
1. 解放:指的是解救被奴役或掠奪的人們,使其重新獲得自由。
2. 鼓勵:指的是給予他人鼓舞、支持和幫助,以激發其積極性和創造力。
【别人正在浏覽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