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1).筝。彈撥樂器。 南朝 梁簡文帝 《筝賦》:“陳寶器於紈羅,撫鳴筝而動曲。” 唐 李白 《春日行》:“佳人當窗弄白日,絃将手語彈鳴筝。” 王鼎 《焚椒錄》引 遼 蕭觀音 《回心院》詞:“張鳴筝,恰恰語嬌鶯。一從彈作房中曲,常和窗前風雨聲。”
(2).彈筝。 明 唐順之 《永年公館夜宿》詩:“靜院無朋休對酒,高樓有女獨鳴筝。”
“鳴筝”一詞的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:
此詞在古典文學中兼具樂器實體與藝術意象的雙重屬性,常用于描繪音樂場景或承載細膩情感。相關詩句解析可參考李端《鳴筝》全文及注釋。
《鳴筝》是一個漢字詞語,它的意思是指彈奏筝時所發出的聲音。筝是一種具有弦鳴和彈撥的樂器,傳統上在中國音樂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。
《鳴筝》的拆分可以分為兩個部分,一個是“鳴”字的部首是“鳥”,另一個是“筝”字的部首是“竹”。而“鳴”字的總筆畫數是10畫,而“筝”字的總筆畫數是12畫。
《鳴筝》這個詞來源于中國的古代文學作品。它最早見于清代曹雪芹的《紅樓夢》中,被用來形容黛玉在曲珠上彈奏筝的聲音。在繁體字中,鳴筝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。
在古時候,漢字“鳴筝”有時會以不同的形式書寫。例如,其中的一個版本是“鳴箏”,将“鳴”字的“鳥”部分替換為“鳥”字形的“鳴”,而“筝”字仍然不變。
1. 她手持筝,在花園中鳴筝,曲聲悠揚動人。
2. 他面帶微笑,輕輕地鳴筝,樂聲充滿了整個空間。
3. 鳴筝聲像一陣清風,在夜幕中飄蕩。
1. 弦鳴:指樂器弦線發出的聲音。
2. 歌聲婉轉:形容歌聲優美動聽。
3. 彈撥樂器:指使用彈撥方法來演奏的樂器。
1. 弦音:指弦樂器發出的聲音,與《鳴筝》有相似之處。
2. 韻律:指音樂中的節奏和并發音,也可以用來形容聲音的饒富感。
寂靜:與《鳴筝》相對,指沒有聲音或安靜無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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