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高尚的學業。 晉 袁宏 《後漢紀·桓帝紀下論》:“古之為政,必置三公以論道德,樹六卿以議庶事,百司箴規諷諫,閭閻講肄以修明業。”
“明業”是一個較為古雅的漢語詞彙,其核心含義可從字義和典籍用例兩方面解析:
一、本義解析
“明”指彰明、顯揚,“業”指功業、德業或學業。合稱“明業”即彰明德業 或顯揚功績,強調通過行動使事業、德行顯達于世。例如《後漢書·鄧張徐張胡列傳》載:“臣以明經廢學,而陛下寬明,複使出職,誠冀微功,以明業迹。”此處“明業”即彰顯功業之意。
二、典籍用例佐證
胡廣上疏中“以明業迹”一語,體現“明業”用于表達對功績的顯揚,常見于古代臣子陳情語境。
部分儒家文獻以“明業”指代修習聖賢之學,如“士子當以明業為先”,強調學問的彰明與實踐。
三、現代漢語中的使用
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罕用,僅存于仿古文體或學術研究中。需注意其與“名業”(名聲與事業)、“實業”(工商業)等近音詞的區别。
權威參考來源:
“明業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其核心含義為高尚的學業,常見于古代文獻或學術語境中。以下是詳細解釋:
“明業”指代高尚、光明的學業或事業,強調學問或職業的道德高度與社會價值。該詞在晉代袁宏的《後漢紀·桓帝紀下論》中首次出現,描述古代治國需通過“修明業”來提升道德與實務能力()。
“明業”多用于教育或曆史研究領域,強調學問的倫理價值。現代語境中較少使用,但在古籍解讀或文化讨論中仍具參考意義。
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,可參考《後漢紀》或相關曆史研究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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