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明文規定的法令條規。《漢武帝内傳》:“天禁漏洩,犯違明科,傳必其人,授必知真者。”《資治通鑒·齊高帝建元二年》:“愚謂宜以 元嘉 二十七年籍為正,更立明科,一聽首悔;迷而不返,依制必戮。”
“明科”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,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:
基本定義
指由官方明确頒布的法律條文或規章制度,具有強制性和規範性。例如《資治通鑒》中記載“更立明科,一聽首悔”,即強調通過明文法規約束行為。
曆史文獻例證
該用法可追溯至漢代文獻,如《漢武帝内傳》提到“犯違明科”,表明違反明文法令将受懲處。
基本解釋
作為成語,“明科”形容對事物原理或道理有清晰、深刻的理解,強調思維敏捷、認知準确。
典故起源
據《史記》記載,漢代衛青的助手明科因善于領會意圖、分析局勢而得名,後演變為形容通曉事理之人。
在取名時,“明科”二字分别取“明”(睿智、光明)與“科”(學術、成功)的含義,寓意聰慧博學、前途光明。
需根據上下文區分“明科”的具體含義,法律語境側重法規條文,文學或日常使用則多指理解能力或姓名寓意。
明科是一個漢字詞語,由兩個字組成。第一個字是“明”(míng),第二個字是“科”(kē)。
“明”字的部首是日字旁,擁有8畫。
“科”字的部首是禾字旁,擁有9畫。
“明科”一詞的來源可追溯到古代。其中,“明”表示光明、明亮、清楚等含義,“科”指的是學科、科目。合在一起,表示學科明晰、清楚。
在繁體字中,“明科”字的書寫形式與簡體字相似,僅存在少許書寫上的差異。
古時候,“明科”字的字形可能與今天有所不同,由于漢字演變的曆史變遷,古代“明科”字的具體寫法已難以考究。
1. 學生需要明科有序地學習各個學科。
2. 教師要引導學生在明科中進行學習和思考。
明白、明晰、科學、科目、科研、科技。
明确、清晰、清楚、澄明。
模糊、不清楚、不明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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