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名籍是漢語中表示身份登記與管理的專有名詞,指記載個人或群體姓名的官方簿冊。其核心含義可從三方面解析:
基本釋義
名籍在古代指戶籍登記文書,相當于現代戶口簿,用以記錄人口信息、确認社會身份。《漢語大詞典》将其定義為“登記姓名的簿冊”,強調其作為官方檔案的功能性質。《辭海》補充說明,名籍常見于秦漢簡牍文書,如《睡虎地秦墓竹簡》中“名籍”指代戶籍資料,用于統計人口、征發徭役。
引證解釋
《史記·汲鄭列傳》記載“無名數者四十萬”,唐代司馬貞索隱引如淳注:“名數,若今戶籍。”此處的“名數”即名籍,印證其在漢代作為法定身份憑證的地位。《漢書·高帝紀》中“民得賣子,就食蜀漢”句下顔師古注:“皆列其名籍于官”,進一步說明名籍具有官方賦稅征管功能。
曆史演變與現代表述
名籍制度始于周代“書社”制度,至秦漢發展為“編戶齊民”體系,成為國家治理基礎。現代漢語中,“名籍”多用于文獻研究與法律史領域,如《中國法制史》中将其定義為“古代戶籍管理制度的法定載體”。在台灣地區現行法律術語中,“除籍”仍保留名籍制度的語言遺存。
“名籍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:
記名入冊
指将姓名登記在官方或特定名冊中的行為。例如《史記·汲鄭列傳》記載,漢高祖劉邦曾下令原屬項羽的臣子登記名籍,但鄭君拒絕服從,最終被驅逐。這一用法強調“登記”的動作。
名冊、簿冊
指記錄姓名的正式文書或檔案。如《漢書·昌邑哀王劉髆傳》提到官員上報名籍及財物簿,唐代元稹的詩句“谪仙名籍在”也指仙人名錄。在宋代文獻中,名籍還特指官妓的樂籍,如《小孫屠》中提到的“脫名籍”即脫離官妓身份。
以上解釋綜合了《史記》《漢書》等古籍用例及辭典定義,如需進一步考證,可查閱漢典或相關曆史文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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