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謂宣布罪狀而加以聲讨。語出《論語·先進》:“ 季氏 富於 周公 ,而 求 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。子曰:‘非吾徒也,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。’” 明 陳汝元 《金蓮記·構釁》:“先生須索鳴鼓而攻,免使得罪聖門名教。”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三九回:“他們竟自閉門不出,還道我不是安分之徒,竟大家‘鳴鼓而攻’起來。” 郭沫若 《沸羹集·新文藝的使命》:“作家以他的文筆活動來動員大衆,努力實際工作,而竟目之為‘從政’,不惜鳴鼓而攻,這倒不僅是一種曲解,簡直是一種誣蔑!”亦省作“ 鳴攻 ”。 唐 杜牧 《和野人殷潛之題籌筆驿十四韻》:“仗義懸無敵,鳴攻故有辭。”
“鳴鼓而攻”是一個漢語成語,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多個權威來源綜合解釋如下:
該成語字面意為“敲響戰鼓,公開攻擊”,比喻公開宣布罪狀并加以譴責或讨伐。其核心在于強調對錯誤行為的公開聲讨,常見于正式或嚴肅語境。
經典來源
出自《論語·先進》:春秋時期,魯國權臣季康子推行稅制改革,孔子弟子冉求支持這一舉措。孔子反對變革,憤然表示“非吾徒也,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”,即號召其他學生公開聲讨冉求。
曆史背景
該典故反映了古代對“禮法”的重視,以及公開譴責違背道義之人的傳統。
如需進一步了解典故細節,可參考《論語》原文或相關曆史解析。
“鳴鼓而攻”是一個成語,意為鼓動戰争,向敵人發起攻擊。這個成語形象地描述了在戰争時期,通過鳴響戰鼓、號角來號召和鼓舞部隊,然後發動攻擊的情景。
《鳴鼓而攻》這個成語的拆分為:“鳴”(鳥部,11筆)+“鼓”(音部,13筆)+“而”(爾部,6筆)+“攻”(攴部,7筆)。
《鳴鼓而攻》這個成語源自于中國古代戰争的實際情況,用于形容在戰場上鼓動士氣并向敵方發動攻擊的情況。它最早出自于《孟子·公孫丑上》:“成功立事,當鳴鼓而攻之。”相傳戰國時期國君公孫丑在面臨強敵時,鳴響戰鼓,激勵士氣,最終成功立下戰功。
在繁體字中,該成語的寫法為「鳴鼓而攻」。
漢字的寫法會因時代的變遷而有所改變,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,《鳴鼓而攻》的寫法分為“鳴鼓而攻”(鳴字的“鳥”部字形為“鳥”,攻字的“攴”部字形為“父”)。
1. 在戰場上,士兵們鳴鼓而攻,向敵人展開猛烈進攻。
2. 他們希望通過鳴鼓而攻,激發民衆的愛國熱情。
1. 鼓舞士氣
2. 發起攻擊
3. 鳴響戰鼓
4. 鳴鼓
5. 攻擊敵人
1. 鳴金收兵
2. 鳴鑼開道
3. 鼓起勇氣
1. 和平妥協
2. 和解
3. 緩和局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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