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1).輕視。 明 無名氏 《莽張飛大鬧石榴園》第二折:“頗奈那無端的 曹丞相 ,将人來廝滅相。” 明 無名氏 《清廉長官勘金環》楔子:“您将他小看的來滅相,他星鬥煥文章。”
(2).佛教語。真如三相之一。謂真如寂滅,無二種生死(分段生死和變易生死)。《法華經·化城喻品》:“如來説法,一相一味,所謂解脫相、離相、滅相。” 章炳麟 《建立宗教論》:“雖然,此但可説有種子之集相,而不能説無種子之滅相。”
滅相是漢語佛教術語,在不同語境下主要有以下釋義:
指事物消亡的過程或狀态,源于佛教“生住異滅”四相理論,表示一切有為法必然經曆的衰亡階段。《佛學大辭典》定義為:“諸法壞滅之相,即從有至無的變異過程”。例如《大乘起信論》所言:“滅相者,謂無明力,不覺念滅”,強調煩惱妄念的息滅。
在非宗教語境中可指事物消失的表象或迹象,如“災後重建中,災痕滅相逐步顯現”。此用法需結合具體語境,現代詞典多歸為古語殘留或專業術語借用。《漢語大詞典》收錄其佛教義項,标注為“佛教語”。
權威參考文獻:
“滅相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具有雙重含義,具體解釋如下:
詞義解析
指對人或事物表現出輕慢、不尊重的态度,帶有貶低或忽視的意味。例如在明代戲曲《莽張飛大鬧石榴園》中,有“将人來厮滅相”的用法,暗含對對方的輕視。
使用場景
多用于文學或口語中,描述因行為不當或丑聞導緻名譽受損的情況。如:“他因貪腐丑聞被公衆滅相,形象一落千丈。”
宗教内涵
佛教中,“滅相”指真如(即事物的真實本性)的寂滅狀态,脫離“分段生死”(肉體生死)和“變易生死”(精神輪回),達到涅槃境界。此概念出自《法華經·化城喻品》,與“解脫相”“離相”并列為真如三相。
哲學延伸
近代學者章炳麟在《建立宗教論》中讨論過滅相,強調其與“種子”(佛教中的潛在業力)的關系,認為滅相需脫離業力束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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