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禁止非議。《國語·周語上》:“ 厲王 虐,國人謗王, 召公 告王曰:‘民不堪命矣。’王怒,得 衛 巫,使監謗者,以告則殺之。國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。王喜,告 召公 曰:‘吾能弭謗矣,乃不敢言。’” 韋昭 注:“弭,止也。” 唐 李商隱 《哭虔州楊侍郎虞卿》詩:“本矜能弭謗,先議取非辜。” 宋 歐陽修 《論茶法奏狀》:“不護前失,深思今害,黜其遂非之心,無襲弭謗之迹,除其前令,許人獻説。”
“弭謗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角度解析:
“弭謗”指禁止或壓制非議、指責,即通過強制手段制止他人發表批評言論。核心含義在于統治者或當權者對輿論的壓制,如《國語》中周厲王通過殺戮手段禁止百姓議論朝政的行為。
該詞源自《國語·周語上》的《召公谏厲王弭謗》。周厲王暴虐,百姓怨聲載道,召公勸谏:“防民之口,甚于防川”,但厲王不聽,最終引發國人暴動。此典故成為“壓制言論導緻惡果”的經典案例。
該詞多用于批判性語境,強調壓制言論的危害性。召公提出的“川壅而潰”比喻,揭示了堵塞民意的後果,至今仍具警示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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弭謗是一個漢字詞語,由“弓”和“讠”兩個部首組成,總計10個筆畫。它的拆分後的部首分别是弓部和讠部。
弭謗這個詞的來源比較複雜,但可以從字義上簡單解釋為“平息誣蔑、消除毀謗”。在古代時期,人們常常使用“弭謗”這個詞語來表達對于不實謠言或流言蜚語的駁斥和平息。
在繁體字中,弭謗以「弭譁」的拼寫形式呈現。
在古代漢字寫法中,會對一些漢字進行不同的變體和書寫方式。關于弭謗這個詞,古人有時會将“謗”字寫作“傍”,所以也可以簡單表示為“弭傍”。
以下是一些使用弭謗的例句:
1. 他親自出面,與媒體進行溝通,以弭謗自己的不實傳聞。
2. 領導發表了一份聲明,明确公開辟謠,以弭謗對他的指責。
弭謗這個詞語沒有明确的相關組詞、近義詞和反義詞,因其特定含義的限制,很難與其他詞彙直接互換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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