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1).指形貌矮小瘦弱。《史記·孟嘗君列傳》:“ 趙 人聞 孟嘗君 賢,出觀之,皆笑曰:‘始以 薛公 為魁然也,今視之,乃眇小丈夫耳。’”《南史·周敷傳》:“ 敷 形貌眇小,如不勝衣,膽力勁果,超出時輩。”《資治通鑒·唐穆宗長慶三年》:“初 翼城 人 鄭注 ,眇小,目下視,而巧譎傾諂,善揣人意,以醫遊四方,羇貧甚。”
(2).微小。 漢 枚乘 《七發》:“當是之時,雖有淹病滞疾,猶将伸傴、起躄、發瞽、披聾而觀望之也,況直眇小煩懣、酲醲病酒之徒哉!” 南朝 宋 鮑照 《瓜步山楬文》:“ 瓜步山 者,亦 江 中渺小山也。”
(3).指地位低微。 唐 元稹 《有唐贈太子少保崔公墓志銘》:“公乃取一大吏,劾其贜;其餘眇小不法者牒按之。” 清 李漁 《玉搔頭·微行》:“我這官兒也不十分眇小,新陞的兵部,加勅的主事。”
(4).減弱。 元 喬吉 《水仙子·客中春晚》曲:“眇小了花風信,闌珊了蝶夢魂。”
“眇小”是一個古漢語詞彙,現代多寫作“渺小”,其含義可從以下四個層面解析:
形貌矮小瘦弱
原指人的外貌瘦小或身體殘缺,常用于古代文獻中。例如《史記》記載孟嘗君被趙人嘲笑為“眇小丈夫”,《資治通鑒》描述鄭注“眇小,目下視”,均強調其外形矮小或缺陷。
微小、細微
引申為事物在體積、程度上的微小。如漢代枚乘《七發》中“況直眇小煩懑”,南朝鮑照稱瓜步山為“渺小山”,均以“眇小”形容事物的細小狀态。
地位低微
用于指社會地位卑微。唐代元稹在墓志銘中稱“眇小不法者”,即指身份低微的違法者,體現階級或身份的輕視。
減弱
此義項較罕見,多用于古文語境中,表示力量或影響的衰減。
字形關聯:
“眇”本義為“一目小”(《說文解字》),後擴展為視力缺陷,再衍生出“微小”之意。現代“渺小”更強調抽象意義的微薄,而“眇小”多保留古義,常見于曆史文獻。
使用建議:
現代語境中建議用“渺小”,而“眇小”多用于古文研究或特定引述場景。例如蘇轼《日喻》中“生而眇者不識日”,即需保留原字。
《眇小》是一個形容詞短語,意為非常微小、極其細小。描述一個物體或事物的大小、程度非常之小。
《眇小》的字形由兩個部首組成:目(mù)和少(shǎo)。目表示與眼睛有關的事物,少表示少量、減少。總共有6畫。
《眇小》這個詞來源于中國古代漢語,是由《莊子·秋水》篇演變而來。在《莊子·秋水》中,這樣描述小物體的眼中行星:“注目觀于秋水之澄,雖傾蓋者成㤏,視之不甚仰。少物于大物,眇矣。”從此,我們才有了形容極其微小的事物的詞彙“眇小”。
繁體字是指使用漢字的傳統寫法,相對于簡體字而言。《眇小》的繁體字為「眇小」,字形與簡體字一樣,隻是書寫方式有所不同。
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與現代有所不同。《眇小》在古代漢字寫法中,字形稍有變化,但整體仍然可辨認。如今的我們常見的字體都是基于古代漢字演變而來。
1. 他的聲音微弱得幾乎是眇小的。
2. 這座花園雖然不大,但裡面的小草、小花、小石頭都非常眇小,給人一種精緻的美感。
1. 迷眇:形容事物非常模糊,難以看清。
2. 小眇:表述事物微小,數量極少。
微小、細微、渺小、微細
巨大、龐大、巨石、巨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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