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指朝廷預先制定的克敵制勝的謀略。《尉缭子·戰威》:“刑如未加,兵未接,而所以奪敵者五:一曰廟勝之論。”《北史·源思禮傳》:“今奉廟勝之規,總驍捍之衆,足以擒其酋帥,獻俘闕下耳。”
廟勝(miào shèng)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軍事文化内涵的詞彙,其核心含義指朝廷(或統帥部)在戰前制定的克敵制勝的謀略。該詞強調在宗廟(象征國家權力中樞)之内即已籌劃周全,确保戰争勝利的方略,而非單純指戰場上的勝利。其具體釋義與用法如下:
朝廷制定的勝敵方略
指國家最高決策層在戰争開始前,于廟堂(朝廷)之上經過周密策劃、運籌帷幄而形成的必勝策略。例如:
“廟勝之策,決勝千裡。”(《後漢書·光武帝紀》)
釋義:朝廷制定的制勝謀略,能決定千裡之外的戰局勝負。
未戰先勝的智慧
強調通過精準的戰略預判和資源調度,在開戰前已奠定勝局,體現“上兵伐謀”的軍事思想。如《淮南子·兵略訓》提出:
“凡用兵者,必先自廟戰……廟戰者帝。”
釋義:善于在廟堂謀劃取勝者,可成就帝王之業。
本指宗廟,古代帝王祭祀、議事之所,引申為朝廷決策中樞。
本義為戰勝、勝利,此處特指通過謀略實現的确定性勝利。
二字結合凸顯“謀定而後動”的軍事哲學,即勝利源于廟堂的智謀而非單純武力。
《漢書·晁錯傳》:
“帝王之道,出于萬全。必先廟勝而後戰。”
釋義:帝王用兵之道在于周全謀劃,必先在廟堂制定勝策再出兵。
(來源:中華書局點校本《漢書》,卷四十九)
《三國志·魏書·傅嘏傳》:
“廟勝以靜,而内外無虞。”
釋義:朝廷以沉穩謀略取勝,使國内外皆無憂患。
(來源:中華書局《三國志》,卷二十一)
《宋史·兵志》:
“廟勝之算,在知彼知己。”
釋義:朝廷制勝的謀略,在于透徹掌握敵我情勢。
(來源:中華書局《宋史》,卷一百九十五)
在現代語境中,“廟勝”可引申為任何組織高層通過頂層設計實現的戰略性勝利,適用于管理學、政治學等領域,強調決策層面的全局謀劃能力。例如:
“企業競争的本質是‘廟勝’,CEO的視野決定戰場結局。”
“廟勝”側重戰前謀略(如《孫子兵法》“未戰而廟算勝”),而“野戰”指具體戰術實施。
“廟算”泛指朝廷的謀劃過程,“廟勝”則特指其結果——必勝之策。
“廟勝”是漢語中的曆史軍事術語,具體解釋如下:
一、基本釋義 指古代朝廷在戰前制定的全局性戰略規劃,強調通過周密的廟算(朝廷決策)實現不戰而勝的軍事智慧。核心内涵是朝廷統籌全局、預先制定克敵制勝的謀略。
二、詞源考據 該詞最早見于《尉缭子·戰威》中的“廟勝之論”,《北史·源思禮傳》也有“奉廟勝之規”的表述。其中“廟”代指朝廷決策機構,“勝”則指戰略層面的勝利。
三、戰略特征
四、現代啟示 這一概念對現代戰略管理仍有借鑒意義,強調頂層設計的重要性,與《孫子兵法》“上兵伐謀”思想相通,適用于商業競争、危機管理等需要全局謀劃的領域。
注:個别低權威網頁(如)将“廟勝”解釋為個人才能卓越,經考據屬于釋義偏差,建議以軍事術語解釋為準。更多古籍原文可參考《尉缭子》等兵家典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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