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亦作“ 勉喻 ”。曉喻;勸說。 唐 牛僧孺 《玄怪錄·郭元振》:“泣者乃出。年可十七八,而甚佳麗,拜於公前曰:‘誓為僕妾。’公勉諭焉。”《宋史·孝義傳·李祚》:“親喪,廬墓側,凡二十七年,家人百計勉諭,不聽。”
“勉谕”是一個古漢語詞彙,以下是其詳細解釋:
“勉谕”意為曉喻、勸說,強調通過言語引導或規勸他人。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常寫作“勉喻”,屬于同義詞替換()。
構成分析:
古漢語用例:
主要用于古代書面語境,常見于史書、筆記小說中,表示上級對下級、長輩對晚輩的教導或勸誡。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,但可用于文學創作或曆史研究(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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勉谕(miǎn yù)是一個中國漢字詞彙,由兩個部分組成。它的部首是言(yan2),意思是講話、言語,表示與言語有關的概念。它的筆畫數目為12劃。
勉谕一詞源自于古代的律令制度。律令制度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法律制度,由君主頒布,規範國家行政、民事和刑事等方面的事務。在古代,朝廷時常借助勉谕這種書信形式,向地方官員或臣民發布命令,征召人才,或傳達政令。
在繁體中文中,勉谕可以寫作「勉諭」,諭是告訴、教導的意思,強調命令的權威性。
在古代,勉谕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。勉的古代寫法是「卌日」,表示時間的延長。谕的古代寫法是「言讠口」,也就是在言的下方添加一個讠和一個口的字形,讠表示言語、語言,口代表嘴巴,強調君主的口令和命令。
1. 君王發出勉谕,全國官員紛紛行動。
2. 接到勉谕後,官員們立刻做出回應。
3. 勉谕的内容強調了人民的責任和義務。
常用組詞:
1. 勉力(miǎn lì):表示努力、拼命的意思。
2. 召谕(zhào yù):表示召喚、傳令的意思。
3. 勉強(miǎn qiǎng):表示勉力做、不情願做的意思。
近義詞:命令、通知、通令。
反義詞:允許、批準、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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