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免征賦稅。《宋史·太祖紀一》:“﹝ 建隆 二年正月﹞壬子, 商州 鼠食苗,詔免賦。”
"免賦"是漢語中的複合詞,由"免"(免除)與"賦"(賦稅)組合而成,指古代政府因特殊原因臨時性或區域性地免除民衆應繳納的稅賦。該政策常見于災荒、戰争後或新帝即位等重大事件時期,具有調節社會矛盾、恢複民生的作用。
根據《漢語大詞典》釋義,"賦"特指古代按田畝征收的農業稅,《宋史·食貨志》記載北宋淳化年間曾因旱災"诏免京畿賦稅",體現了該詞在曆史文獻中的實際應用場景。漢代晁錯《論貴粟疏》提到"薄賦斂,廣蓄積",說明免賦與輕賦同屬古代仁政範疇。唐代兩稅法改革後,免賦對象擴展至特定群體,如《新唐書》載"免鳏寡孤獨賦",反映政策細化過程。
現代漢語中"免賦"多用于曆史研究領域,例如清代康雍乾三朝實施的"災蠲"制度,據《清會典》統計共實施過342次全國性賦稅豁免。這一詞彙承載着中國古代賦役制度演變的重要信息,是研究經濟史與社會治理的關鍵術語。
“免賦”是一個漢語詞語,拼音為miǎn fù,其核心含義為“免征賦稅”。以下是詳細解釋:
基本定義
指免除或減免賦稅,通常由政府或統治者頒布政令實施。該詞常見于曆史文獻中,用于描述因自然災害、社會動蕩等原因而采取的稅收減免政策。
曆史出處與實例
據《宋史·太祖紀一》記載,北宋建隆二年(公元961年)正月,商州(今陝西商洛)發生鼠患導緻莊稼受損,宋太祖趙匡胤下诏免除當地賦稅:“壬子,商州鼠食苗,诏免賦。” 這一案例體現了古代統治者通過“免賦”緩解民生問題的治理手段。
延伸說明
以上解釋綜合了權威詞典與曆史文獻的記載,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成語或用法,可參考《宋史》等原始史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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