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免征賦稅。《宋史·太祖紀一》:“﹝ 建隆 二年正月﹞壬子, 商州 鼠食苗,詔免賦。”
“免賦”是一個漢語詞語,拼音為miǎn fù,其核心含義為“免征賦稅”。以下是詳細解釋:
基本定義
指免除或減免賦稅,通常由政府或統治者頒布政令實施。該詞常見于曆史文獻中,用于描述因自然災害、社會動蕩等原因而采取的稅收減免政策。
曆史出處與實例
據《宋史·太祖紀一》記載,北宋建隆二年(公元961年)正月,商州(今陝西商洛)發生鼠患導緻莊稼受損,宋太祖趙匡胤下诏免除當地賦稅:“壬子,商州鼠食苗,诏免賦。” 這一案例體現了古代統治者通過“免賦”緩解民生問題的治理手段。
延伸說明
以上解釋綜合了權威詞典與曆史文獻的記載,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成語或用法,可參考《宋史》等原始史料。
《免賦》是一個漢字詞語,含義是免除賦稅或稅賦。賦稅指的是租庸調,即以物品或勞役形式向政府納稅。
《免賦》這個詞的部首是“八”,筆畫數為10。
《免賦》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。在古代社會中,國家通過收取賦稅來獲取財政收入,以維系政權穩定和進行各項建設。其中富有的土地地主負責交納大部分賦稅。而一些特殊情況下,國家會對某些人或地區免除部分賦稅,以減輕負擔或作為獎勵措施。
在繁體字中,“免賦”保持不變。
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,免字的上部采用“⺌”形旁;賦字的上部為“貝”形旁,下面是“從”形旁。
1. 國家對于一些貧困地區實行了免賦政策,減輕了當地居民的負擔。
2. 在曆史上,一些優秀的學子可以憑借自己的才能被免賦為官,成為仕宦。
組詞:免賦政策、賦稅、免稅
近義詞:免除賦稅、免稅
反義詞:征賦、課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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