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即明器。古代隨葬品的統稱。《孔子家語·曲禮公西赤問》:“其曰盟器,神明之也。”《孔子家語·曲禮子夏問》:“夫以盟器,鬼器也。”《禮記·檀弓上》作“明器”。《魏書·刁沖傳》:“轜車止用白布為幔,不加畫飾,名為清素車。又去挽歌、方相,并盟器雜物。” 南朝 梁元帝 《金樓子·終制》:“死皆斂以時服,不得斂唅,不得兼重,又不得設牀帳、盟器,不得起墳種樹。”《新唐書·羅紹威傳》:“ 紹威 子, 全忠 婿也。會女卒,使 馬嗣勳 來助葬,選長直千人納盟器,實甲以入。”
盟器是漢語詞彙中表示古代喪葬用品的專有名詞,現多寫作“明器”,指代隨葬的象征性器物。其核心内涵可從三方面解析:
一、形制與功能 《漢語大詞典》定義為“古代陪葬的器物,多用陶土、木石制作,象征生者所用物品”。這類器物并非實用品,而是通過縮小尺寸或簡化工藝制成,如《禮記·檀弓》記載“其曰明器,神明之也”,強調其祭祀功能。
二、曆史流變 唐代杜佑《通典·禮典》記載“盟器之制,自周代始備”,商周時期以青銅器為主,漢代逐漸出現陶制模型,至唐宋形成“二十四件”固定組合。宋代《釋名·釋喪制》補充“盟者,明也,謂存亡靈之需”,說明其文化象征意義。
三、分類體系 據現代考古學研究,主要分為三類:
“盟器”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詞彙,其解釋需結合文獻和語境:
“盟器”即“明器”,指古代用于陪葬的器物。這一解釋在多個文獻中均有記載。例如:
“盟”與“明”通假,故“盟器”實為“明器”的異寫形式。古代“明器”指專為亡靈制作的象征性器物,如陶俑、仿制生活用具等,區别于實用器具(祭器)。
個别現代資料(如)将其解釋為“聯盟工具”,但此說法缺乏古籍支持,可能是引申或誤用,建議以傳統文獻釋義為準。
與“祭器”不同,盟器/明器特指隨葬而非祭祀用品,材質多為陶、木等非貴重材料,體現古代“事死如事生”的喪葬觀念。
如需進一步考證,可查閱《禮記·檀弓》《孔子家語》等古籍原文,或參考考古學中關于隨葬品的研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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