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背棄良心得來的錢財。 曹禺 《雷雨》第二幕:“姓 周 的,你發的是絕子絕孫的昧心財。” 高雲覽 《小城春秋》第一章:“發了昧心財的 美國 老闆和 荷蘭 老闆,在 紐約 和 海牙 過着荒淫無恥的‘文明人’的生活。”
“昧心財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具體含義如下:
指通過違背良心或道德的手段獲取的錢財,通常帶有貶義,強調對誠信和道義的背棄。例如:
同義詞與關聯詞
“昧心財”與“昧心錢”含義相近,後者在《紅樓夢》等作品中還引申為“冤枉錢”(如被迫支付的額外費用)。
使用場景
多用于批判通過欺詐、剝削、貪污等不道德行為牟利的情況,常見于文學或口語中對貪婪行為的譴責。
該詞核心在于“違背良心”,強調財富來源的非正當性,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是否包含“冤枉錢”的引申義。
昧心財是一個成語,意為貪圖短暫的小利而舍棄了道義和良心,追求個人私利的行為。
昧心財的部首拆分為日和心,筆畫數為11。
昧心財源于《左傳·昭公三十年》:“昭公說左首,滅宋而有之。昧心財,禍滅其家”。這句話指的是昭公慕名聘請了一位賢士,卻因為貪圖個人的私利而導緻了滅亡。該成語在繁體中的寫法為「昧心財」。
古代有關昧心財的漢字寫法有許多種:昧心財、昧心財、昧心方德、如心著心、如心助功、如心清塵。
他為了追求暫時的利益,昧心財,背叛了自己的朋友。
昧心財并不常用于組詞,因為它本身已經是一個包含了具有完整意義的成語。但是可以通過擴展詞義來組成其他詞彙,例如:昧心財運、昧心財利。
昧心財的近義詞是貪心忘義、唯利是圖。
昧心財的反義詞是慷慨解囊、知恩圖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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