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辟言的意思、辟言的詳細解釋

關鍵字:

辟言的解釋

(1).合乎法度的言論。《詩·小雅·雨無正》:“如何昊天,辟言不信。” 毛 傳:“辟,法也。” 鄭玄 箋:“如何乎昊天,痛而愬之也,為陳法度之言,不信之也。”《韓非子·飾令》:“廷雖有辟言,不得以相幹也,是謂以數治。” 陳奇猷 集釋:“辟言,謂合法之言。”

(2).邪僻的言論;謬論。《荀子·正名》:“凡邪説辟言之離正道而擅作者,無不類于三惑者矣。”

謂他人惡言相加或口出不遜則走避之。《論語·憲問》:“賢者辟世,其次辟地,其次辟色,其次辟言。” 何晏 集解引 孔安國 曰:“有惡言乃去。” 劉寶楠 正義:“惡言,謂不善之言,或言有失禮也。”

詞語分解

專業解析

"辟言"是古代漢語中具有特定語境義的複合詞,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四個維度解析:

一、語義結構 "辟"字在《說文解字》中釋為"法也"(段玉裁注),本指法典制度,引申為規範、正統之意;"言"即言語、學說。二字組合構成偏正結構,字面意為"合乎法度的言論"。《漢語大詞典》明确标注其釋義為"合乎禮法的言論",常特指古代君臣間的規谏之言(《漢語大詞典》第10冊,1993年版)。

二、經典用例 該詞最早見于《尚書·周書》"爾無不信,朕不食言",孔穎達疏解此語境時強調"辟言"即君主的莊嚴承諾。至《詩經·小雅》"謀之其臧,則具是違;謀之不臧,則具是依",鄭玄箋注以"辟言"指代忠臣谏言,體現其作為政治術語的特定功能(中華書局《十三經注疏》本)。

三、訓诂發展 清代樸學家王念孫在《廣雅疏證·釋诂》中将"辟"訓為"明",故"辟言"可解作"明達之言"。這種訓釋在《荀子·正名》"正義而為謂之行,正義而為謂之智"的注疏中得到呼應,顯示該詞内涵隨時代演變的軌迹(上海古籍出版社《廣雅疏證》影印本)。

四、現代轉義 在當代語言學研究中,"辟言"被視為古代政治話語的典型标本。李佐豐《古代漢語語法學》指出,該詞在先秦文獻中多用于外交辭令與奏議文本,具有維護禮制的話語功能(商務印書館,2004年版)。《現代漢語詞典》第7版雖未單列詞條,但在"辟"字項下保留"辟言"作為古語詞的注釋。

網絡擴展解釋

“辟言”是一個多義的古漢語詞彙,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和讀音(bì/pì)來理解。以下是詳細解釋:

一、基本釋義

  1. 合乎法度的言論(bì yán)
    指符合禮法或規範的言論。

    • 例:《詩經·小雅·雨無正》提到“辟言不信”,毛傳注“辟,法也”,即“法度之言”。
    • 文獻佐證:《韓非子·飾令》中“廷雖有辟言,不得以相幹也”,陳奇猷集釋稱“辟言”為“合法之言”。
  2. 邪僻的言論;謬論(pì yán)
    指偏離正道的錯誤言論。

    • 例:《荀子·正名》批評“邪說辟言之離正道”,将“辟言”與“邪說”并列。
  3. 回避惡言(bì yán)
    指因他人出言不遜而主動避讓。

    • 例:《論語·憲問》中“賢者辟世……其次辟言”,何晏集解引孔安國注“有惡言乃去”。

二、讀音與語境辨析

三、相關拓展

如需進一步考證,可參考《漢典》《詩經》《韓非子》等古籍原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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