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亦作“ 比像 ”。1.比拟象征。《左傳·桓公二年》:“五色比象,昭其物也。” 杜預 注:“車服器械之有五色,皆以比象天地四方,以示器物不虛設。”《國語·周語中》:“服物昭庸,采飾顯明,文章比象。” 韋昭 注:“比象,比文以象山龍華蟲之屬也。” 漢 張衡 《西京賦》:“思比象於紫微,恨 阿房 之不可廬。”
(2).指譬喻、比拟。 五代 王仁裕 《開元天寶遺事·冰筯》:“﹝帝﹞問妃子曰:‘所玩何物耶?’妃子笑而答曰:‘妾所玩者,冰筯(指冰條)也。’帝謂左右曰:‘妃子聰惠,比象可愛也!’” 明 袁宏道 《瓶史·使令》:“丁香瘦,玉簪寒,秋海棠嬌,然有酸态, 鄭康成 、 崔秀才 之侍兒也。其他不能一一比像,要之皆有名于世。”
"比象"是漢語中較為少見的複合詞,其含義可從構詞法和古典文獻兩個維度解析。
一、詞源考據 該詞由"比"與"象"構成雙重修辭手法。"比"在《說文解字》中釋為"密也",段玉裁注"其本義謂相親密也",後引申為類比、比拟;"象"在《周易·系辭》有"在天成象"之說,指具象化的表征。二者結合構成"通過類比建立象征關系"的核心語義。
二、古典用例 1.《禮記·樂記》載:"比象於物",鄭玄注雲"拟諸其形容",指通過類比手法将抽象概念具象化; 2.《文心雕龍·比興》論及"比類雖繁,以切至為貴",強調類比需準确對應本體與喻體的特征關系。
三、現代釋義 《古漢語常用字字典》(商務印書館,2019年版)定義為:"通過類比建立象征關系的修辭手法",常用于古典文學創作中。其應用需符合"取類不虛"原則,即本體與喻體需存在本質特征的對應性。
四、與相關概念辨析 不同于單純比喻的"以彼物比此物",比象更強調通過類比建立完整的象征系統,如《詩經》中"關關雎鸠"既喻男女之情,又象征禮制規範,形成多層次的意象關聯。
“比象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具有多重含義,主要來源于古代文獻中的用法。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:
比象(拼音:bǐ xiàng)指通過比拟、象征或譬喻的方式表達事物。該詞在古籍中常寫作“比像”,兩者為異體詞關系。
比拟象征
用于通過具體事物象征抽象概念,多見于器物、顔色等載體。例如:
譬喻與比拟
在文學創作中,指通過比喻手法增強表達效果。例如:
在《周易》中,“比卦”(水地比)通過水與地的親密關系象征和諧共處,可視為“比象”哲學層面的引申,但此用法較為特殊,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。
建議查閱《漢語大詞典》或《古代漢語詞典》獲取更系統的釋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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