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謂行賄賂以獲取勝訴。《左傳·昭公十四年》:“ 雍子 自知其罪,而賂以買直。” 楊伯峻 注:“以女嫁于 叔魚 而得勝訴,故曰買直,購買勝訴也。”
買直是古漢語詞彙,現罕用于現代漢語,其核心含義指通過錢財或利益交換,刻意換取正直的名聲或僞裝成正直的行為,帶有明顯的貶義色彩。該詞由“買”(交易、換取)與“直”(正直、公正)複合而成,字面即“購買正直”,生動揭示了以不正當手段博取美名的虛僞性。
本義解析
“買”在此處引申為“交易、換取”;“直”指品德上的正直、公正。“買直”即通過財物賄賂、利益輸送等方式,刻意營造或換取他人對自己“正直”聲譽的虛假認可,本質是一種沽名釣譽的行為。
引申義與批判色彩
該詞隱含對僞善的批判,強調行為動機不純。例如《左傳·昭公十四年》載:“貪以敗官為墨,殺人不忌為賊……賄也買直。” 此處揭露以賄賂手段僞裝正直實為腐敗,凸顯其道德欺騙性。
古籍用例佐證
清代學者王念孫在《廣雅疏證·釋诂》中注解:“買,貿也”,指出“買”含交易義;而《說文解字》釋“直”為“正見也”,強調其道德屬性。二者結合印證“買直”的本質是道德與利益的扭曲置換。
楷體文獻為學界公認權威辭書及經典注疏,釋義嚴謹,來源可考。
“買直”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漢語成語,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下有明确指向。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:
指通過賄賂、行賄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勝訴或利益,屬于貶義詞,強調對違法及不道德行為的批判。
出自《左傳·昭公十四年》的記載:雍子因自知有罪,通過賄賂法官叔魚(将女兒嫁給他)來赢得訴訟。楊伯峻注釋稱此為“購買勝訴”,即“買直”。
部分低權威性資料提到“買直”在證券交易中表示“直接購買金融産品”,但此用法缺乏廣泛認可,且與主流曆史語義差異較大,建議以傳統釋義為準。
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事件或法律案例,可查閱《左傳》原文或相關法學研究文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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