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謂行賄賂以獲取勝訴。《左傳·昭公十四年》:“ 雍子 自知其罪,而賂以買直。” 楊伯峻 注:“以女嫁于 叔魚 而得勝訴,故曰買直,購買勝訴也。”
“買直”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漢語成語,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下有明确指向。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:
指通過賄賂、行賄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勝訴或利益,屬于貶義詞,強調對違法及不道德行為的批判。
出自《左傳·昭公十四年》的記載:雍子因自知有罪,通過賄賂法官叔魚(将女兒嫁給他)來赢得訴訟。楊伯峻注釋稱此為“購買勝訴”,即“買直”。
部分低權威性資料提到“買直”在證券交易中表示“直接購買金融産品”,但此用法缺乏廣泛認可,且與主流曆史語義差異較大,建議以傳統釋義為準。
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事件或法律案例,可查閱《左傳》原文或相關法學研究文獻。
《買直》是一個成語,意思是以直接的方式購買,即沒有中間環節或者經過,而是直接交易。例如,沒有通過中間商家而直接從生産者那裡購買商品。
《買直》這個成語的拼音是“mǎi zhí”,其中“買”字的拆分部首是“丿”,總計有九畫,“直”字的拆分部首是“目”,總計有八畫。
《買直》這個成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商業交易的方式。在古代,人們通過直接交易來購買商品是一種常見的交易方式,也是一種直接和生産者進行溝通和交流的方式。
《買直》這個成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「買直」。
在古代,成語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。《買直》在古時候可能寫作「賣直」或者「買直」,但是意思和用法保持一緻。
1. 小明決定從農民那裡買直蔬菜,以确保新鮮和品質。
2. 這個企業采取買直的方式,省去了中間商的傭金,從而降低了成本。
1. 直銷:以直接方式進行銷售的商業模式。
2. 直接:沒有經過中間環節或者經過的,直接的。
直接購買、直接交易
間接購買、間接交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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