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出賣鄰邦。指 春秋 時 虞公 貪賄、同意讓 晉 假道滅 虢 事。 晉 潘嶽 《西征賦》:“降 曲崤 而憐 虢 ,託與國於亡 虞 ,貪誘賂以賣鄰,不及臘而就拘。”參閱《左傳·僖公二年》。
“賣鄰”是一個曆史典故類詞語,其含義和背景如下:
指出賣鄰邦,特指春秋時期虞國君主因貪圖賄賂,允許晉國借道攻打虢國,最終導緻自身滅亡的事件。
事件經過
晉國為攻打虢國,向虞國提出借道請求,并贈送寶玉、駿馬賄賂虞公。虞公不顧謀臣宮之奇“唇亡齒寒”的勸谏,同意借道。晉國滅虢後,回師途中順勢滅亡虞國(《左傳·僖公五年》)。
成語關聯
該事件衍生出成語“假道伐虢”,成為三十六計之一,比喻利用甲為跳闆攻取乙,再回頭消滅甲的策略。
多用于批判因私利背叛盟友的行為,含強烈貶義。例如:“某些國家為短期利益賣鄰,終将自食惡果。”
該詞屬于文言詞彙,現代使用頻率較低,常見于曆史評述或文學作品中。需注意與普通“出賣鄰居”行為區分,其特指政治層面的背信棄義。
賣鄰指的是背叛、出賣自己的鄰居、親友或同伴,通常出于私利或為了達到某種目的。這個詞在中文中具有貶義,形容一個人背棄親情或友情的行為。
賣鄰的拆分部首是“亻”和“阝”,其中“亻”表示人,“阝”表示土地。它的總筆畫數為11畫。
賣鄰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中國農村社會。由于農村人口稀少,鄰裡之間的關系更加親近。因此,背離了這種親情關系的行為被稱為“賣鄰”。在繁體字中,“賣鄰”還可以寫作“賣鄰”。
在古代,漢字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。在古時候,賣鄰的寫法可能是“賣隣”或者“賣鄰”。這些寫法依然保留着“賣鄰”的貶義意味。
他為了貪圖一點私利,竟然賣鄰,實在是令人悲傷。
毫無疑問,賣鄰一詞中的“賣”和“鄰”也可以和其他字組成不同的詞彙。比如,“賣家”、“賣弄”等等。這些詞彙與“賣鄰”沒有直接關聯,但它們的“賣”字有着相同的意義。
賣鄰的近義詞可以是“出賣”、“背叛”等。這些詞語都指的是背離原本的信任和義務的行為。相反,親情、友情、忠誠等詞語可以被視為賣鄰的反義詞,它們表示對鄰裡關系或人際關系的忠實和堅守。
【别人正在浏覽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