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種地方風俗。取意是把懶惰賣掉,求得來年勤快。 歐陽山 《三家巷》十一:“這八個少年人一直在附近的橫街窄巷裡遊逛賣懶,談談笑笑,越走越帶勁兒。”
“賣懶”是一個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詞彙,其含義主要與廣東地區的傳統風俗相關,以下是詳細解釋:
基本含義
“賣懶”指一種除夕習俗,流行于廣東地區,寓意通過特定儀式将“懶惰”賣掉,祈求來年變得勤快。這一習俗常見于兒童活動中,孩子們會在除夕夜提着燈籠、手持紅雞蛋,沿街唱誦歌謠,例如:“賣懶,賣到年卅晚,人懶我不懶!”。
具體習俗表現
文化意義
該習俗反映了人們對勤勞品德的重視,通過儀式化行為傳遞積極的生活态度,尤其在農耕社會中具有激勵作用。
其他解釋辨析
個别資料(如)将“賣懶”解釋為“故意偷懶”的成語,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,可能為誤傳。主流含義仍以地方風俗為主。
“賣懶”是廣東地區特有的辭舊迎新儀式,兼具民俗趣味與文化教育意義。如需了解更多細節,可參考《三家巷》等文學作品或地方民俗研究資料。
賣懶(mài lǎn)是一個中國方言詞彙,意為把懶惰賣給别人,也常用來形容某人偷懶、懶散、缺乏工作動力。
賣懶這個詞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。其中,賣的部首是⼜(口),具有四劃;懶的部首是⽀(扌),具有四劃。整個詞的總筆畫數為八劃。
賣懶這個詞的來源比較難以考證,可能是具有口碑傳播的民間俚語。在繁體字中,賣懶的寫法是「賣懶」。
在古代,賣懶的寫法可能有所變化。然而,由于該詞并非經典漢字或常見詞彙,目前沒有找到相關的古代寫法資料。
1. 他整天賣懶,不肯做任何工作。
2. 别總是賣懶了,做點實際的事情吧。
賣懶沒有常見的相關組詞。
近義詞:偷懶、懶散、懶惰。
反義詞:勤奮、努力、積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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