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猶律己。 唐 杜牧 《盧搏除廬州刺史制》:“故行令不如行化,律人不如律身。” 唐 黃滔 《華岩寺開山始祖碑銘》:“晦迹樵客,廬於西巖石室,律身守道,如居千衆。” 清 陳康祺 《郎潛紀聞》卷三:“ 吳門 石琢 堂 殿撰 韞玉 ,以文章伏一世。其律身清謹,實不愧道學中人。”
“律身”是一個漢語詞彙,讀音為lǜ shēn,其核心含義為自我約束、嚴于律己。以下是詳細解釋:
“律身”由“律”(法律、規則)和“身”(自身)組成,字面意為以規範約束自身,強調通過遵守法度或道德準則來要求自己,保持自律行為。
自我約束:
指在行為、道德等方面嚴格要求自己,不逾越規則。例如唐代杜牧在《盧搏除廬州刺史制》中提到“律人不如律身”,主張治理他人不如先管束自身。
道德與法度結合:
不僅限于遵守法律,還包括遵循社會倫理、個人修養。如清代陳康祺記載學者石韫玉“律身清謹”,體現其品德修養的嚴謹。
“律身”強調内外一緻的自我約束,既涵蓋遵紀守法,也包含道德修養,是中華文化中推崇的個人品質。如需更多古籍例證,可參考唐代文獻或清代筆記。
律身是一個中文詞彙,指的是約束或調整自己的身體行為,以達到某種理想的狀态,比如修身養性。
律身的部首是彳,總計7個筆畫。
律身這個詞最早出現在《尚書·虞夏正義》中,後來也在其他文獻中被廣泛使用。
在中文繁體字中,律身的寫法保持不變。
古代漢字對于律身的寫法沒有明顯的變化,仍然采用彳和身這兩個部首來組合。
1. 她通過堅持運動和健康飲食來律身。
2. 修身養性是中國古代士人追求的一種律身方法。
律身可以與其他詞組合成不同的詞語,比如律己身行、律己從公等。
律身的近義詞包括調身、調節身體、約束自己等。
律身的反義詞是放縱身體或放任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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