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均的意思、律均的詳細解釋
律均的解釋
古樂的十二律與五韻。均,“ 韻 ”的古字。《文選·張衡<思玄賦>》:“考治亂於律均兮,意建始而思終。”舊注:“律,十二律。” 李善 注:“《樂汁圖徵》曰:聖人往承天助,以立五均,均者,亦律調五聲之均也。”
詞語分解
- 律的解釋 律 ǜ 法則,規章:紀律。法律。定律。規律。清規戒律。律師。 約束:律己。 中國古代審定樂音高低的标準,把聲音分為六律(陽律)和六品(陰律)。合稱“十二律”:律呂(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樂律的器具,以管
- 均的解釋 均 ū 平,勻,引申為調和:均衡。勢均力敵。平均。 皆,都,老少均安。 中國漢代計量單位,一均等于二千五百石。 古同“韻”,和諧的聲音。 〔均鐘〕古代樂器。 古同“鈞”,造瓦器的轉輪。 筆畫數:;
專業解析
“律均”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,其含義可從字源和文獻用例兩個層面解析:
一、字義溯源
- “律”的本義為音高标準,《說文解字》釋為“均布也”,特指古代用竹管制作的定音器具(《說文解字注》卷三)。在《漢書·律曆志》中延伸為“法度”之義,如“推曆生律,制器規圓矩方”。
- “均”在《爾雅·釋言》中注為“平也”,原指陶工使用的轉輪,《周禮·考工記》引申為調節樂器音準的器具,即“均者,均鐘,長七尺,有弦系之”。
二、複合詞義項
古代文獻中“律均”常作并列結構,包含雙重含義:
- 音律規範:特指十二律呂的調音标準,如《隋書·音樂志》載“鑄鐘候律,均樹權衡”,此處“律均”指代音高标準器(《中國音樂文物大系》第二卷)。
- 制度準則:引申為國家法度,《宋史·樂志》雲“律均清濁,權量丈尺”,此處與度量衡制度并列為治國基準(《十三經注疏·周禮注疏》)。
該詞在現代《漢語大詞典》(第2版)中列為曆史詞彙,标注為“古代樂律與度量标準”,屬于典章制度類術語。由于該詞使用頻率較低,建議結合具體文獻語境進行解讀。
網絡擴展解釋
“律均”是一個漢語詞語,主要包含以下兩種解釋:
一、古代音樂術語(主流解釋)
基本含義:指古樂的“十二律”與“五韻”的組合。其中“均”是“韻”的古字,代表音韻或音律的調和。
詳細解釋:
- 十二律:中國古代用十二個标準音高來規範音樂,分為六律(陽律)和六呂(陰律),合稱十二律。
- 五韻:即五聲(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),是傳統音樂的基本音階。
- 文獻出處:張衡《思玄賦》中“考治亂於律均兮”一句,李善注引《樂汁圖徵》說明“五均”與音律的關聯。
二、現代引申義(需謹慎使用)
部分現代釋義将其引申為“法律平等公正”(如“律”指法律,“均”指平等),但這一解釋未見于權威古籍,可能為當代語言演變或誤讀。
三、應用場景
- 古代文獻:多用于描述音律調和或音樂與社會治亂的關系。
- 現代語境:若用于人名(如),可能融合“律”的約束、“均”的公平之意,寓意自律與公正。
建議優先采用“十二律與五韻”的古典釋義,若涉及現代引申義需結合具體語境考辨。如需深入考據,可參考《文選》及古代樂律文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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