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古樂的十二律與五韻。均,“ 韻 ”的古字。《文選·張衡<思玄賦>》:“考治亂於律均兮,意建始而思終。”舊注:“律,十二律。” 李善 注:“《樂汁圖徵》曰:聖人往承天助,以立五均,均者,亦律調五聲之均也。”
“律均”是一個漢語詞語,主要包含以下兩種解釋:
基本含義:指古樂的“十二律”與“五韻”的組合。其中“均”是“韻”的古字,代表音韻或音律的調和。
詳細解釋:
部分現代釋義将其引申為“法律平等公正”(如“律”指法律,“均”指平等),但這一解釋未見于權威古籍,可能為當代語言演變或誤讀。
建議優先采用“十二律與五韻”的古典釋義,若涉及現代引申義需結合具體語境考辨。如需深入考據,可參考《文選》及古代樂律文獻。
《律均》是一個成語,意思是指事物按照一定的規律或标準進行平均、均勻分配。
《律均》的拆分部首是彳(chì)和矛(máo),共有8個筆畫。
《律均》源自《尚書·大禹谟》,原文是“防矛之律,律而不均”。後來演變為成語,用于形容事物按照一定規律進行平均分配,以達到公正合理。
《律均》的繁體字為「律均」。
在古時候,漢字的寫法有所變化,而《律均》在古代常常寫作「律均」。
1. 在公司的分配政策中,我們要做到對每個員工的獎勵律均,以激勵大家的工作積極性。
2. 市場經濟中,資源的分配應該律均,不能讓富人越富,窮人越窮。
1. 均勻:具有均等的分布或時間間隔。
2. 均衡:平衡、平均。
近義詞:平均、公正。
反義詞:不平均、不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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